苏尼特左旗肉羊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示

苏尼特左旗肉羊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促进全旗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我旗肉羊天气指数保险工作,根据盟行署批准的《锡林郭勒盟财政局 农牧局 银保监分局 林业和草原局 气象局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关于加快推进政策性农牧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锡财金〔2021〕999号)以及《锡林郭勒盟肉羊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遵循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在坚持和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前提下,实行“财政支持、分级负责、预算约束、政策协同、绩效导向、惠及牧户”的原则,启动苏尼特左旗肉羊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旨在促进我旗肉羊产业发展,保障牧民持续增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旗肉羊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提升牧业保险保障水平、保护牧民切身利益,特成立我旗政策性农牧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宝力德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副组长: 布和吉乐图 旗政府副旗长

包 凯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 伊博勒 旗政府办副主任

罗宇彤 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包春生 旗财政局局长

毕力贡达来旗农科局局长

巴雅尔图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勇刚旗宣传部副部长

刘海东 旗财政局副局长

赞 丹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朝洛蒙 旗气象局局长

田利喜 旗人民银行行长

武晓妍满都拉图镇镇长

巴雅尔巴彦淖尔镇镇长

呼斯楞 查干敖包镇镇长

周海泉巴彦乌拉苏木苏木长

王峰赛罕高毕苏木苏木长

呼日勒巴特尔 达来苏木苏木长

宝乐日玛 洪格尔苏木苏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财政局副局长刘海东兼任。

三、具体内容

(一)保费补贴范围

全旗7个苏木镇参保牧户、各类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所养殖的具备完整疫病疫苗接种手册的健康肉羊。投保数量限定在核定载畜量以内。

(二)保险责任的期限

1、雪灾保险期限。全旗雪灾保险计算补贴的期限是90天,统一起止日期是每年12月15日0时至次年3月14日24时止。各苏木镇根据本地区气候等客观实际,适当缩短补贴期限。

2、旱灾保险期限。全旗旱灾保险计算补贴的期限是75天,统一起止日期是每年6月1日0时至8月14日24时止。各苏木镇根据本地区气候等客观实际,适当缩短补贴期限。

(三)保额和保费补助

自治区规定肉羊天气指数保险最高保额每羊187.5元,保险费率8%,保费15元/只。自治区财政承担40%,盟财政承担20%,旗县财政承担20%;参保牧户、各类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承担20%。参保牧户、各类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自行缴纳承担保费。

(四)灾情认定与赔付

1、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情况在充分利用卫星和遥感等技术手段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合理认定灾情。每年12月15日至次年3月14日期间重点监测降雪数据,满足设定条件(表1)时启动雪灾理赔工作;每年6月1日至8月14日期间重点监测干旱数据,满足设定条件(表2)时启动旱灾理赔工作。

2、根据财政承受能力,每只保险肉羊灾害期间饲养成本雪灾补贴1.5元,旱灾补贴1元。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造成参保肉羊饲养成本增长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严重干旱和重度雪灾赔付保额的50%,特大干旱和特大雪灾赔付保额的100%。雪灾和旱灾合计最多赔付金额每羊187.5元,单项赔付限额按照赔付限额要求执行(表3)。

(1)雪灾

赔付金额=认定天数×1.5元×赔付保额比例,其中:

重灾赔付金额=认定天数×1.5元×50%

特大灾赔付金额=认定天数×1.5元×100%

(2)旱灾

赔付金额=认定天数×1元×赔付保额比例,其中: 

严重干旱赔付金额=认定天数×1元×50%

特大干旱赔付金额=认定天数×1元×100%

(五)保险机构规范理赔工作

1、保险机构与属地具体签订的保险合同表述应清晰易懂,保单应载明保费承担比例情况。保险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主动、迅速、科学、合理”的原则,及时开展灾后查勘、定损、理赔,确保查勘定损到户。

2、保险凭证公开透明逐户发放,保险凭证要载明投保标的详细资料,如保险责任、保险金额、财政补贴、自缴金额和理赔流程等。对于组织投保业务,制作分户投保清单,详细列明分户基本信息及标的信息,在依法保护个人信息的前提下,保险机构应当对分户投保清单、分户定损结果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区别灾情合理赔付。

3、保险机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赔偿的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避免影响农牧户后续抗灾、救灾工作。对未能据实理赔或理赔严重超过时限的经办机构,将按照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退出该区域业务经营。

4、保险机构不能以任何形式承诺不收取参保农牧户、各类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保费。保险机构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将保险赔款支付给投保牧户,如果投保牧户没有银行账户,保险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确保将赔偿保险金直接赔付到户。

四、部门的职责

1、财政部门。旗财政局牵头负责资金保障和监管工作,旗政策性牧业保险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旗财政部门要足额落实畜牧业保险保费补贴配套资金,安排包括气象数据采集、联合查勘定损、专家库运行、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承保机构采购和政策宣传指导等在内的保障肉羊天气指数保险实施的各类工作经费,确保将相关资金纳入同级年度预算。保险补贴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气象部门。旗气象局牵头指导保险需求气象数据的保障工作,旗政策性畜牧业保险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旗气象部门要根据有关国家气象标准,切实做好气象资料收集、监测站点完善、人员调配等工作,科学准确地提供气象监测等数据。旗气象局要做好气象灾害历史数据使用工作,应结合实际按照不少于5年的气象历史数据开展灾情认定工作;旗气象局根据区域内历史气象数据,制定并公布区域内认定雪灾和旱灾发生的参考标准,供年度灾情发生后认定工作时使用;旗气象部门负责将相关材料报盟气象局备案,每年10月30前完成此项工作。

3、人民银行。人民银行牵头指导查勘定损工作,旗政策性畜牧业保险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严格落实《农业保险条例》有关查勘、定损、理赔工作的相关规定,科学开展受灾标的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保障赔付及时。保险机构要建立农牧业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工作标准,合理配置农牧业保险查勘定损专业化队伍和设施设备。旗人民银行督促保险机构加强网点建设,严格规范经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保险市场监督管理,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锡林郭勒盟肉羊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指导要求,开展区域内保险查勘定损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做好清查登记、保费收缴、现场勘验和理赔定损工作。

4、农科部门。旗农科局负责保险损失核定工作,牵头建立全旗肉羊天气指数保险损失核定专家库,旗政策性畜牧业保险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专家库要吸纳从事畜牧业和林草业工作的专家和技术骨干,熟悉畜牧业和林草业生产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的专业人员,有代表性的畜牧业和林草业生产者等。旗农牧局牵头每年2022年10月下旬前完成全旗肉羊天气指数保险损失核定专家库的建立工作;旗农牧局具体负责通过专家库解决区域内保险理赔纠纷损失核定等事宜。

5、林草部门。旗林草局牵头指导试点地区草原植被长势(干旱)的观测工作,旗政策性畜牧业保险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林草部门要及时向气象部门提供全旗草场生长情况的相关情况,配合气象部门获取相关的灾情数据。根据草原灾情历史的数据做好灾情发生认定参考标准的制定工作;林草部门具体协助气象部门制定认定灾情发生参考标准的确定工作,并负责向盟林草局备案,每年10月30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政策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形成肉羊天气指数保险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旗政策性农牧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旗政策宣传工作;旗政策性农牧业保险工作小组负责本旗区域内政策宣传工作,旗内保险机构参与宣传,营造促进肉羊天气指数保险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政策宣传培养群众对参保的正确认识,提升投保农牧户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旗委宣传部指派专人与各苏木镇对接宣传引导政策指南方针,对政策宣传内容进行合理性审查;各苏木镇通过宣传栏粘贴公告,发放传单、小册子、明白卡等方式进行入户宣传引导;旗融媒体中心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平台、报纸等方式对肉羊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政策进行解读。同时,着重强调严禁引入中介机构为农牧民和经办机构办理肉羊天气指数保险的合同签订等事宜。

五、其他事宜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肉羊保险承保机构的招标工作。以前年度参与我旗肉羊保险工作的保险公司实际合同履约情况列入招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理赔和服务能力优质的保险企业进入我旗肉羊天气指数保险市场。

本细则经旗政府批准后实施。本细则实施期限暂定一年,总结经验后再进一步修改完善。政策性畜牧业保险工作小组参照本细则制定地方的具体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做好绩效管理工作,适时对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客观研判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

肉羊天气指数保险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本工作方案由旗政策性畜牧业保险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 雪灾等级标准

区 域

重 灾

特大灾

雪深(厘米)

持续天数

积雪面积%

雪深(厘米)

持续天数

积雪面积%

苏尼特左旗

≥6

7-28

≥40

≥6

>28

≥40

表2干旱等级标准

区 域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土壤相对湿度

无有效降水日数

土壤相对湿度

无有效降水日数

苏尼特左旗

≤40%

41-60

≤40%

≥60

表3雪灾和旱灾赔付限额

限额单位:元/只

区 域

雪灾和旱灾合计赔付限额

其中:

雪灾赔付限额

旱灾赔付限额

限额

占比

限额

占比

苏尼特左旗

187.5

65.63

35%

121.87

65%

附表:苏尼特左旗2022年政策性肉羊保险计划参保数量统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保险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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