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公安局实验室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2日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YC2022-1115-1

项目名称:抚顺市公安局实验室改造--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585.50元

最高限价:52,585.50元

采购需求:防静电地板、成品玻璃隔断、承载式实验工作台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合同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无不良记录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8日16: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邮件发送

售价:3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13:3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2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抚顺市公安局装备科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 171*****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商健

电 话: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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