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拟对贺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机械设备(油锯、绿篱机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贺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机械设备(油锯、绿篱机等)采购
2、项目编号:HZZG2015货字85号
二、投标单位资质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生产或经营园林机械设备资格的厂家、代理商、经营商。
三、投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要求见附件《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有意的投标单位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或向本中心领取。
2、投标单位应就《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中的所有货物及其它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注:报价表如有涂改痕迹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单位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以全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不高于预算价的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的报价全部超出采购预算价,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
4、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74300.00元,超出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至本中心以下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账号:****************2222。保证金必须要求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转出,不允许以现金方式缴纳,以现金方式缴纳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前没有足额交纳或者没有注明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报价,若为本中心会员供应商或原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则不用交投标保证金。
6、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人请及时将本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以便办理退款)。
7、采购单位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8、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按标准收取,详情请联系综合部,联系电话****-*******,交至以下建行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贺州支行贺州大道分理处 账号:****************111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含:①报价表;②保证金底单复印件或会员供应商证书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售后服务承诺书;⑤技术偏离表;⑥投标报价表中明确要求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一式四份,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5月14日上午10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本中心,逾期将拒绝接收.
3、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贺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机械设备(油锯、绿篱机等)采购
(2)项目编号:HZZG2015货字85号
(3) 投标单位名称:
(4)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5) 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何嵩
六、联系方式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通讯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5楼)采购部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何嵩 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贺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
日 期:2015年5月11日
附件一:
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贺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园林机械设备(油锯、绿篱机等)采购
项目编号:HZZG2015货字85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数量
单价
合价
1
双刃绿篱机
详见附件
5
2
双刃绿篱机
详见附件
5
3
双刃绿篱机
详见附件
5
4
高枝油锯
详见附件
3
5
油锯
详见附件
1
6
油锯
详见附件
3
7
21" 侧排草坪修剪机
详见附件
2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交货期:
投标单位(全称): (盖 章)
联系人:
电话:
采购要求:
1、投标单位报价应是设备、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2、质保期:按厂家承诺实行包退包换,产品交付使用过程中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必须按采购方的要求无偿更换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质量保修期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立即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12小时修复,重大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36小时修复;质保期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4、成交单位需缴纳成交金额10%履约保证金,应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转入以下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建行贺州城东支行;帐 号:****************0008;签订合同后,服务期限满,成交人按合同履约完毕的,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5、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提供的产品假劣产品按保证金的10倍处罚)。
6、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至少2个产品的销售授权书。
7、交货地点:贺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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