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姜堰现代农业产业园码头(水域部分)施工项目

江苏省姜堰现代农业产业园码头(水域部分)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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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姜堰现代农业产业园码头(水域部分)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省姜堰现代农业产业园码头(水域部分)施工项目(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姜堰现代农业产业园码头(水域部分)施工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以泰姜行审备[2022]3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苏省姜堰现代农业产业园码头(水域部分)施工项目(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项目位于东姜溱河沿线西岸(连心路大桥南侧约480~820米位置)。总投资金额*****.43万元,总工期15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拟沿东姜溱河沿线西岸(连心路大桥南侧约480~820米位置),进行河道整治疏浚并新建9个100吨泊位(7个生产性泊位和2个待泊泊位)的码头及配套设施,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500吨级船舶预留,因规划调整等因素,28亩陆域部分列入后期分段实施范围之内。现阶段实施范围为码头前沿20米及港池水域(统称码头水域部分),工程概算费用约3120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于2022 年 12 月 15 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3年 5 月 13 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中标单位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合同量的50%,支付经核定的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本项目支付的进度工程款已包含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 号)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2)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为准)承担过单项水利河湖整治(或疏浚)工程项目合同价220万元(含)以上,且承担过港口与航道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河湖整治部分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部分项目经理应具备港口与航道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

(6)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7)其他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 A、B、C 三类)。

(9)信用等级要求:

(10)其他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1 月2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地址)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12月7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R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R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见第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要求

6.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7.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1.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其他要求1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提供 2022 年8月至 2022 年 10月期间连续 3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α—T 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85%、86%、87%、88%、89%,开标现场抽取;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40%、50%、60%,开标现场抽取;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高于期望值*98%和低于控制价*75%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 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业主期望值):¥3152.******万元(注:未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填写“未设置”,设置的填写具体限额)。控制价 ¥3353.******万元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5分,工程业绩5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2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75分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废标。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7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 1%,在75分基础上扣 1 分;每低 1%,在 75 分基础上扣 0.5 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 0分。

2

类似工程业绩

2.1

企业业绩

3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为准)承担过单项水利河湖整治(或疏浚)工程项目合同价220万元(含)以上,且承担过港口与航道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得基本分1分。另有:港口与航道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项目每增加1个得1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本项最高3分)。

2.2

项目经理业绩

2分

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为准)水利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水利河湖整治(或疏浚)工程项目合同价220万元(含)以上,且港口与航道项目经理承担过港口与航道工程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得基本分1分。另有港口与航道工程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项目每增加1个得0.5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本项最高2分)

3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20 分(暗标),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施工技术方案

13分

①对施工河段环境、地形、水文等分析正确全面(1 分);

②本标段河道疏浚、围堰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定位放样方案可行(3分);

③本标段水工建筑物工程施工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8分);

④本标段道路堆场施工方案科学合理,方案可行(1分)

以上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施工设备

1分

施工设备满足施工要求,设备可靠先进(1 分);

安保措施与综合协调

1分

①安全施工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0.5 分);

②施工安全综合协调内容分析全面、措施合理可行(0.5 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1分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控要点清晰,质保措施具有针对性、切实可行(1 分)。

进度计划与工期保障

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工期保障措施详细、可行(1 分)

环境保护体系及措施

1分

环境保护体系健全,环保措施具有针对性、落实有保障(1 分)。

安全文明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措施、工程资料

2分

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2 分);

(1)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不得出现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文档边框、底纹、阴影、黑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一级标题四号黑体,其他级标题四号宋体;正文小四号宋体,表格内字体为5号宋体,1.5倍行距,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分别按25、25、30、25mm设置(行距及上、下、左、右留空距离是word或wps格式文本制作设置要求),出现以上有一处不符要求的扣 1 分,最多扣 10 分。

(3)施工组织设计最多200页(封面不计页数,目录计取页数,超200页每超1页扣1分。


注:

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 、表中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 2022年8月至 2022年 10月期间连续 3 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赋分。其中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以上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投标报价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7.6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一个投标人在/(所有关联招标项目名称)项目中最多只能在/个合同项目上中标,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8.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农水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区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8*****16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帝景蓝湾东大门北侧6幛105商铺

邮 编:******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59*****199

电子邮件:*********@qq.com

11.备注

11.1 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以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11.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万元。

2022年11 月16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现代农业产业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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