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招标公告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招标公告
金台区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台区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宝市发改农经发[2014]800号、宝市发改农发[2015]270号文批准建设,由宝市水办发〔2015〕214号文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中省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金台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代理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宝鸡市金台区。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2.3 招标范围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总规模2500亩。其中:新建基本口粮田1000亩,提高改造基本口粮田500亩,田间配套设施面积1000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申请报名(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所报标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到152*****523),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5年5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D座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标项30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1日上午9:00整,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和投标预备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台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斗中路65号
邮 编:721004
联系人:寇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九路海博广场D座1603室
邮 编:710021
联系人:赵莹
电 话:152*****523
传 真:***-********
电子邮件:********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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