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酸钠药剂采购招标公告-2022-11-1616:04:54
乙酸钠药剂采购招标公告-2022-11-1616:04:5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乙酸钠药剂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2.3 招标项目概括2.4 招标范围2.5 交货地点2.6交货期2.7质量要求或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业绩要求:具有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期间至少三份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所投产品同类型的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信誉要求:报价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三年内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等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需在报价文件中附查询截图及网址,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报价.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乙酸钠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若投标人是授权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代理文件和授权代理商资格声明文件。)
2/运输车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需要包含货物专用运输车(罐式)(此部分允许分包给具有资质的承包商,需提供材料见投标人须知)
3/拟投产品具有市级以上监测内有CMA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出具符合招标要求指标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投标人产品符合招标要求且报告内容不能有缺页。(须提供上述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最高投标限价(单价): 1800元/吨,超过此限价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乙酸钠药剂采购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11月16日16时15分—2022年11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12月1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业主单位: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刘风侨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业主单位:中核(沈阳)水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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