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补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项目评审公告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补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项目评审公告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增补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项目评审公告
项目名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补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认定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2-367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靳博言 0312-*******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文生 181*****598
采购方式:专家综合评审
预算金额:0元
采购内容: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52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28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攻坚行动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232号);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培训定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保人社函〔2020〕10号);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保定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保财社〔2019〕59号)要求,为圆满完成全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任务,保障我市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及技能人才需求,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的广泛性和针对性,决定补充评定一批保定市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金来源按有关文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
申报评审范围:保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依法设立并年审的职业(技工)院校或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凡申报工种须在国家最新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范围内,且符合各学校办学许可证培训范围。
我局拟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以专家评审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审定10家为拟认定的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如参与评审单位不足,以实际评定数量为准),并在评审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认定为市级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参审单位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职业资格培训机构认定书);
(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
(三)、具备培训所必需的场地、教学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且不仅限于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多媒体教学设备、监控设备、理论教室、实训实操设备等)和师资情况;参审文件附场地产权证明、平面图和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自行拟定);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审。
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评审者,请于2022年11月09日上午9点至2022年11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前任意时段,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下载电子评审文件。 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而导致参审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参审文件的递交
1、参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11月29日下午14点30分,参审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参审文件。
2、逾期送达的参审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电子参审文件均须参审单位自行远程解密,各参审单位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参审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自解密开始时间起 30 分钟内。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参审文件,“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备注:登录使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时需要先办理河北CA。
标签: 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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