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勤专用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勤专用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勤专用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11-48
2、项目名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勤专用车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孟津政采磋商(2022)0233号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勤专用车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采购新能源及燃油执法执勤专用车共七台(4台新能源,3台燃油车)。满足以下条件:舒适的乘坐环境、具备一定的储物功能和流动车载办公的相关硬件设施;交通执法标志涂装、警灯安装、内饰、贴膜、充电桩安装、车购税、入户、保险(交强险、100万三责)。采购标的各项性能、参数、指标和售后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执法执勤用车的其它要求。详细参数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3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显示查询日期为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7日 至 2022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采购(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采购(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获取采购(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磋商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孟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黄河大道417号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方式:138*****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龙区中弘卓越中心B座702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8*****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88*****6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运输 行政执法 专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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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鸿晟元(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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