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及检察文化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及检察文化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及检察文化室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堆龙德庆县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6日17:0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2:30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8日16: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1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红梅
项目联系电话153*****891
采购单位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西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73*****747
代理机构名称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东城金座2栋一单元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温红梅、153*****891

项目概况

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及检察文化室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TZL-*******

项目名称: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及检察文化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完成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室及检察文化室装修及家具等购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30至12: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及时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符合要求的PDF电子响应文件至系统中;

注:各供应商应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sa.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http://ggzy.lasa.gov.cn)进行咨询;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3)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西路        

联系方式:173*****7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东路东城金座2栋一单元13楼            

联系方式:温红梅、153*****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红梅

电 话:  153*****891

 

标签: 心理辅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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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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