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农场秸秆处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兴隆农场秸秆处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兴隆农场秸秆处理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117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LNYN-GK-2022-070
项目名称:兴隆农场秸秆处理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
采购需求:兴隆农场秸秆处理工程,秸秆处理,处理面积2.8万亩。(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履约地点:盘锦市兴隆农场各分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2)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企业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兴隆农场秸秆处理工程。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楼117商网
方式:到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售价:500元/套
报名要求: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2)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企业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由于疫情防控,供应商无法现场报名的,可以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将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qq.com;
邮件主题:兴隆农场秸秆处理工程文件领取;
邮件中写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扫描件要求原件扫描,字迹、画面清晰)所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致电156*****332 ,确定报名时间已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仅供报名使用)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1日)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117商网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由于疫情,不能到达现场递交纸质文件的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邮寄至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号楼117商网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件人及电话:黄女士156*****332,邮件包裹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注: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邮寄风险说明:邮寄响应文件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如未按规定时间接收到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的响应文件包装破损、丢失等情形造成供应商未能参加项目投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概不负责。
3.供应商现场购买标书或现场参与投标的,一定要按当地的防疫要求提供行程码及核酸检测报告。
4.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邮寄全部文件,由于供应商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造成的废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开启地点: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楼117商网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注: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兴隆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 于女士131*****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楼117商网
联系方式:156*****332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瀚新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 0173 0236 0000 0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56*****332
标签: 理工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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