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盖线(彰桓线)五道沟岭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饶盖线(彰桓线)五道沟岭段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饶盖线(彰桓线)五道沟岭段改建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饶盖线(彰桓线)五道沟岭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2】39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为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盖线(彰桓线)五道沟岭段改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境内

  2.3工程概况:饶盖线(彰桓线)五道沟岭段改建工程位于抚顺境内,起于清原县湾甸子镇冰湖沟村,止于新宾县北四平乡六道村南侧,全长5.135米,其中隧道长2.11公里,引线长3.025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隧道建筑界限高5.0米,宽10.5米;引线路基宽度10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

  2.3招标范围:饶盖线(彰桓线)五道沟岭段改建工程监理,对监理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保监理、施工水保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并按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工地试验室)和一个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限: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共计850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24个月。

  2.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财务

投标人2021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计算)。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企业

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1项单项长度1000米及以上隧道工程的新改建(独立隧道工程或包含在施工合同内的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监理任务,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要求即可。

企业

信誉

未被2021年度辽宁省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C级及以下(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主要

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2.驻地办主任(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隧道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

注:1.总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如为联合体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应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驻地办主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选派。

  注: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监理企业)。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总监办、驻地办的具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总监办监理任务的单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9日之前,登录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ezDIAWWzUY1YQAo79DXgg,提取码:6666)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或补遗书<若有>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限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链接和提取码同上)动态,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投标报名:取消投标报名环节。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8日9时30分。

  5.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白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标书,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5.6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和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http://jtt.ln.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1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 系 人:高文辉、张孟龙

  联系电话:024-********-82

  监督部门:抚顺市交通局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办公室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1号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24-********

  2022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建工程 监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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