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方式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防爆安全器材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谈判申请人参加本次谈判,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YZ********06149;
2.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采购清单如下,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电子听音器
| 1
| 套
| 是
| 2
| 非线性节点探测器
| 1
| 套
| 3
| 探雷器
| 1
| 支
| 4
| 视频伸缩臂检查镜
| 1
| 套
| 5
| 手持式X光检测仪
| 1
| 台
| 否
| 6
| 频率干扰仪
| 1
| 台
| 7
| 绳钩组合工具
| 1
| 套
| 8
| 无磁工具组
| 1
| 套
| 9
| 防爆毯
| 1
| 床
|
注:①谈判申请人需对本项目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处理;
②其中电子听音器、非线性节点探测器、探雷器、防爆毯、手持式X光检测仪需提供样品一套。如成交,相应样品封存以备交货时验收比对。
2.3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
2.4 交货地点: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不得超出企业经营范围进行谈判;
3.2若为代理商进行谈判的,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长期代理协议复印件;
3.3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出具相关产品的进口报关凭证和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或相关证明资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5年05月11日起至2015年0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11室 购买谈判文件。
4.2 谈判文件售价 6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谈判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
4.3邮购谈判文件的,请在银行汇款附言中注明该项目项目编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谈判文件。
5. 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05月15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05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谈判申请文件地点及谈判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第三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及样品,将被拒收。
6.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
联系人:乐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昆明市春城路260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 系 人: 杨碧、康毅
联系电话:0871- ********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号:****************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