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皮肤病医院祛黑激光设备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连市皮肤病医院祛黑激光设备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皮肤病医院祛黑激光设备维保项目
品目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行政区域大连市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6日16:56
预算金额¥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妍
项目联系电话0411-********
采购单位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长江路7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杰 0411-********
代理机构名称大连炘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高新区亿阳路6A号三丰大厦A座19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妍 0411-********
附件:
附件1单一来源专家综合评审意见1.jpg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市皮肤病医院祛黑激光设备维保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祛黑激光设备维保服务单位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四)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具体说明:大连市皮肤病医院祛黑激光设备维保项目于2022年10月2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由于报名家数不足,于2022年11月1日发布更正公告,延长报名截止时间至2022年11月8日,截至2022年11月14日13:30止,本项目只有苏州赛诺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参与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依法废标。

我单位于2022年11月16日13:30时在本单位会议室召开了针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是否有歧视性、倾向性的论证会议。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资格条件要求合理,评分标准设置合理,商务条款及技术参数设置没有排他性、歧视性和倾向性,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招标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依据《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大财采[2017]1216号》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现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苏州赛诺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苏州赛诺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阊胥路251号远东大厦5楼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16日 至 2022年11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地址:长江路788号        

联系方式:林杰 04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炘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高新区亿阳路6A号三丰大厦A座1907室            

联系方式:王妍 04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祛黑激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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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大连炘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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