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菌种保存箱采购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菌种保存箱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5-05-12 08:27:22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菌种保存箱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4 | |||||
项目预算: | 70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开始日期: | 2015-05-12 08:27:22 | |||
联系人: | 朱圣波 | 截止日期: | 2015-05-25 08:27:22 | |||
联系电话: | ****-******** | 送货地点: | 镇江市大港临江西路10号门 联检大楼 | |||
联系邮件: | zhusb@jsciq.gov.cn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15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件需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2.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产品是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提供的原装原厂正品。3.所供货物须由供应商派人送货上门,不得使用快递或者客户自提等方式发货。4.所有产品在保修期内由厂家48小时内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如厂家不提供上门服务则由本次中标供应商提供。5.中标后按采购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门安装调试完毕,并进行使用指导。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实验室设备 | 北京褔意 | FYL-YS-138L | 台 | 1 | 原厂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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