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农产品加工综合场所建设(厂房)(施工)招标公告
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农产品加工综合场所建设(厂房)(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拔乡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农产品加工综合场所建设项目(厂房)(施工)已由中共永泰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樟委振兴办【2022】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泰县霞拔乡福长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泰县霞拔乡福长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裕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永泰县霞拔乡;
2.2.工程建设规模:202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永霞拔乡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农产品加工综合场所建设项目(厂房)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但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23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张《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请投标人将该页面打印出来并且盖章,作为报名的凭证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0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的,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加盖公章)到场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霞拔乡福长村民委员会(盖章)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霞拔乡福长村福长18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561,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裕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398号五凤山名居12座102,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8*****458,传真:/
联系人:林工
部门或机构名称:永泰县霞拔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霞拔乡霞拔村下洋15号
联系电话:059*****213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
发布日期:2022-11-16
标签: 振兴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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