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希化工废旧催化剂公开处置销售公告
黔希化工废旧催化剂公开处置销售公告
黔希化工废旧催化剂公开处置销售公告
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黔希化工)现有危险废物加氢(废铜)催化剂、变换催化剂和液相加氢催化剂一批,按照国家危废管理规定,对该批物资进行公开处置销售,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黔希化工废旧催化剂处置销售项目。
二、项目处置销售内容、外运工期
1、处置销售内容:本项目所处置废旧催化剂装卸、运输以及现场环境卫生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废旧催化剂含量以黔希化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投标人若有异议可自行取样分析,费用自理。废旧催化剂详见下表:
序号 | 废旧物资名称 | 物资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加氢(废铜)催化剂 | 铜(Cu)含量25~30%(以烘干样计) | 吨 | 82.46 | 中标人需自行提供耐高温的密闭容器装载 |
2 | 变换催化剂 | CoS(wt%):1.8±0.2 MoS3(wt%):8.0±1.0 | 吨 | 4.8 | 自行提供容器装载 |
3 | 液相加氢催化剂 | 镍:>20% | 吨 | 5 | 此催化剂因遇空气燃烧需在容器内加水混合防止燃烧,中标人需自行提供容器装载 |
注:①本次转运的加氢催化剂为还原态催化剂,催化剂的有效组分铜形态为原子态,遇到空气后剧烈燃烧。卸出后催化剂在专用密闭的一站式催化剂集装箱内氮气封存,在运输过程切记不能大幅度颠簸,更不能让催化剂与空气接触。
②本项目中标人应自行提供氮封密闭容器装载,容器总体积不得小于155m3。
③表中数量为设备装填量,实际处置吨数以过磅数据为准。
2、物资所在地: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外运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相关环保手续办理完成,催化剂卸出后三天内完工(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危废转移联单、货物装卸及运输,费用自理)。
4、本项目采用报价最高中标法。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范围。
(3)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含标的物经营处置资质。
(4)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2)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竞价让售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投标保证金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上传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盖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投标人身份证。
(3)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文件的报名将不予审核通过。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
3、投标保证金:*****元(壹万元人民币),汇至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待财务确认收到保证金后方可通过报名审核进行报价。招标结束后,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完成危废转移处置后退回。
收款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支行
投标方缴纳保证金必须以本单位基本户汇出,凡是以其他单位名义汇出的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请在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
4、履约保证金:*****0元(壹拾万元人民币),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结转,不足部分需补充缴纳。
5、开标时间:2022 年12月8日15:00。
6、开标地点: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410会议室
7、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五、投标须知
1、中标单位与黔希化工签订销售合同,重量以黔希化工过磅数据为准,最终以实际过磅数量×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标的物离开黔希化工厂区前。
2、投标人企业法人委托其他人员参与竞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废旧催化剂处理工艺流程、废水废气处理工艺,相关处理产能说明,同时提供装卸车及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4、投标人若违反投标纪律,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标单位不得将废催化剂转售他人、委托其它公司处理或发生其它与本业务相关的违法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违法责任由中标方承担;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6、凡参与竞标方需提供本公司的处置方案,装废催化剂容器需密封,在装入过程中不得有漏进空气情况发生,容器需耐高温材质,容器进料口径需大于等于400mm,且进料口需密封,容器总体积不得小于155m3,如处置方案未能通过评委组评审或未提供处置方案,则报价无效。
6、本招标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商务联系人: 刘振华电话:139*****718
招标办联系人:亓大兵 电话:137*****101
技术联系人:王书涛电话:18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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