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街莲塘村二村社原骏鹏制衣厂招标公告

新华街莲塘村二村社原骏鹏制衣厂招标公告


新华街莲塘村二村社原骏鹏制衣厂招标公告


    花都区新华街定于2015-05-21日10:00时于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对新华街莲塘村二村社原骏鹏制衣厂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单元号

资产类型

面积

租赁年限

价格下限

资产地址

********6001-0021||001

宿舍

1102.00平方米

15

7.00元/月·平方米

********6001-0022||001

其他资源

480.00平方米

15

3.00元/月·平方米

********6001-0020||001

厂房

1080.00平方米

15

7.00元/月·平方米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业,办公

三、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项目采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领取资料
   投标单位可于2015-05-12至2015-05-19,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竞投保证金
   竞投人必须在2015-05-19日17:0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200000.00,并到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

七、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提交标书截止时间为2015-05-21日。

九、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2015-05-21日10: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收据;
   (3)竞投资格确认书。

十、其他事项
   1.该资产的水电维修由承租者承担;2.该资产的递增方式为每三年递增10%。3.本次交易的解释权归莲塘村二村经济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莲塘村

联系人:

曾绍文

联系电话:

139*****977

花都区新华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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