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ast().find(".step-line").remove(); $(function(){$("#tdiv")." />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2022年晋安校区安全防撞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2022年晋安校区安全防撞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jhtml">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2022年晋安校区安全防撞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 2022-11-17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
乙方:福建畅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ZK[TP]*******的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2022年晋安校区安全防撞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桂溪路188号;
4.3交付条件: 到货验收完毕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项目招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谈判文件、我公司响应文件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支付100%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货物运达指定地点15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规定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10.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该合同款总额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履行。 10.3乙方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日,应按该合同款总额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了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货款外,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偿付该合同款总额30%的违约金。 10.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乙方除了应向甲方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偿付该合同款总额30%的违约金。 10.5因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均可由甲方从未支付的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6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的,乙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 14.2在质保期内货物发生问题,乙方应在接到故障发生的通知后,响应时间为4小时,12小时内修复。如属质量问题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14.3保修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建省福州第三中学 | 乙方: | 福建畅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43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张年雄 | 单位负责人: | 杨捷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福州香江明珠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05 0161 5441 0000 0708 |
签订地点: 甲方所在地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7日
标签: 防撞系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