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装备及耗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刑事技术装备及耗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浏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其刑事技术装备及耗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LYCG-202*****0109
项目名称:刑事技术装备及耗材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总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刑事技术装备及耗材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批 | ******.00 | ******.00 |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详见采购需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节能产品,两型产品,监狱企业,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2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原件。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11-2817:00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52.136.116.207:9004/)。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持谈判通知扫描件获取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的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1-30 09:0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在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递交,逾期递交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2-11-30 09:00
2、开启地点: 浏阳市招标投标事务中心(浏阳市市民之家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2022-11-17 起至2022-11-22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原件;
8、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9、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
③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上年度”是指2021年度。
④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电子资格证明文件中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均以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浏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152.136.116.207:9004/),登录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下载相关资料(gef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2022年11月2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网上递交固化的资格证明文件。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说明
电子投标制作工具(浏阳投标人工具箱)和操作指南请自行在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①请各投标供应商务必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资格证明文件为gef格式。递交文件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技术客服:客服电话:**********,技术QQ:**********,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递交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②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资格证明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浏阳市公安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139*****932
地址:浏阳市白沙中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扬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女士
电话:172*****602
地址:浏阳市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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