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公共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潍坊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虞河路426号;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新华路1甲89号 ;联系方式:****-*******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政采[2015]130号。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潍坊市公共租赁住房招标;项目编号:ZFCG-2015-131 。

五、采购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

招标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潍城区:长松路以西,彩虹路以东,卧龙街以南,胶济铁路以北。采购200套,每个小区原则上不超过100套。民用住宅,新房,每套建筑面积原则上60平方米及以下。土地使用证标注的使用年限为70年,属民用性质,水、电、气、暖、通讯、物业等按民用价格收费。交付时间2016年12月31日前。鼓励投标方公益赠送房源或居住面积。

房屋基本配备及装修标准:满足基本居住条件。地面铺地面砖或木地板均可;卫生间配座便器和洗面盆、水龙头;厨房配洗菜盆和水龙头,可用气或用电,用气优先;房屋内门齐全;具备供暖设施;电、宽带、有线电视齐全。

在采购区域内同一小区拥有符合条件的房源30套及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对于拟建期房,至少应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和土地使用手续。

2

奎文区:北海路以西,白浪河以东,玄武街以南,樱前街以北。采购200套,每个小区原则上不超过100套。民用住宅,新房,每套建筑面积原则上60平方米及以下。土地使用证标注的使用年限为70年,属民用性质,水、电、气、暖、通讯、物业等按民用价格收费。交付时间2016年12月31日前。鼓励投标方公益赠送房源或居住面积。

房屋基本配备及装修标准:满足基本居住条件。地面铺地面砖或木地板均可;卫生间配座便器和洗面盆、水龙头;厨房配洗菜盆和水龙头,可用气或用电,用气优先;房屋内门齐全;具备供暖设施;电、宽带、有线电视齐全。

3

经济区(含潍城区部分区域):白浪河以西,友爱路以东,清源街以南,北宫街以北。采购100套,每个小区原则上不超过50套。民用住宅,新房,每套建筑面积原则上60平方米及以下。土地使用证标注的使用年限为70年,属民用性质,水、电、气、暖、通讯、物业等按民用价格收费。交付时间2016年12月31日前。鼓励投标方公益赠送房源或居住面积。

房屋基本配备及装修标准:满足基本居住条件。地面铺地面砖或木地板均可;卫生间配座便器和洗面盆、水龙头;厨房配洗菜盆和水龙头,可用气或用电,用气优先;房屋内门齐全;具备供暖设施;电、宽带、有线电视齐全。

4

高新区:潍安路以西,北海路以东,济青高速以南,胶济铁路以北。民用住宅26套,每套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以每小区20套左右为宜,最少不能低于5套。民用住宅,新房或二手房。取得房产证不超过5年。交付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鼓励投标方公益赠送房源或居住面积。

房屋基本配备及装修标准:满足基本居住条件。地面铺地面砖或木地板均可;卫生间配座便器和洗面盆、水龙头;厨房配洗菜盆和水龙头,可用气或用电,用气优先;房屋内门齐全;具备供暖设施;电、宽带、有线电视齐全。

同一套房产只能委托一家投标人投标,委托多家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该房源为无效房源。

房屋交付前必须产权清晰,未涉及贷款、抵押等他项权利。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

1、具备资质的项目开发企业或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潍坊市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登记)证明的房屋中介企业。

2、一次可提供5套及以上房源的非开发企业、自然人。

六、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9:0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侧);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方式:自行领取。

七、投标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八、开标日期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福信、于璇;联系电话:****-*******135*****573 ;邮箱:sjhd-zb@163.com。

十、其他:投标人参加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标段一至标段三:

1、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房屋预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对于拟建期房,应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和土地使用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拟投标房源的现状介绍,包括房源的位置、面积、数量等。

标段四:1、开发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房屋预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房屋中介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潍坊市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非开发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付全款凭证)的复印件。

5、房屋中介企业、自然人的投标房产非本人所有或本企业所有的,需提供房产所有人出具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全权代办交易及房款交付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拟投标房源的现状介绍,包括房源的位置、面积、数量等。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潍坊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2015年5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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