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路小学校食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文化路小学校食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食堂改造工程施工
竞争性发包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食堂改造工程。
2、项目批准:本项目已经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批准建设。
3、工程地点: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校园内。
4、招标内容: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食堂改造工程明确的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招标人: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
6、招标公告编号:DJJWGCJZXFB*******
二、竞争要求:
1、本项目按照《垫江县教育系统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垫教委〔2013〕135号)规定实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确定施工承包人。
2、本项目范围为按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食堂改造工程明确的建筑、装饰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范围内所包括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
3、招标人与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竞争性比选公告要求签订施工合同。
4、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安全文明施工费、劳动保险费、二次转运费等一切税费均计算在本次报价内。报价计价原则:
4.1 本项目由竞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图纸说明、预算编制说明、发包公告及本项目发出的相关资料包括的全部内容,参照重庆市现行相关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结合市场行情,编制施工预算。报价中应包括竞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税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税金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4.2各种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材料(采、运、管)费,环境保护费、保险费(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各种检测费均由竞标人纳入竞标报价;施工中场地内的清洁及产生的废渣、垃圾等的处理,由中标人全面负责,其数量及费用由竞标人根据经验自行考虑列入竞标报价,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3本招标项目设竞标最高限价为¥8.89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玖佰元整(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3152.67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壹佰伍拾贰元陆角柒分)。
竞标人在报价时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不得浮动,竞标总报价不得超出竞标最高限价,否则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竞标人应认真预算,合理报价,且报价涵盖本次发包的所有工程内容。如存在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报价,按《垫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垫江府发〔2013〕9号)第41条之规定执行。
三、工期要求:
本项目工期约为 60 日历天,要求中标建司于201 5 年 07月31日前清场完毕并向招标人书面申报全面竣工。
因发包方原因、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或不可抗力致工期顺延外,工期每延误一天扣承包方工程款叁佰元整,累计递减工程款。
四、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五、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六、竞标费用:
竞标人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及参与竞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竞标人独立承担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的所有费用。
七、竞标须知:
1、竞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必须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会。
2、参与竞标时应提交公司合法有效的:
2.1 法人代表参与竞标的,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由委托代理人参与竞标的,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均按本比选公告附件的规定格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2 有效的营业执照;
2.3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4 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重庆市外企业还需提交重庆市建委出具的《重庆市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本市施工分支机构登记备案证明》;
2.6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7主要管理人员要求:持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不少于一人(安全员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不少于一人。
招标人要求:竞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外均收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鲜章),带齐上述资料原件备审查资质时抽查核验;竞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不得重复任职。
3、上述应提交并留存县教委的资质审查资料须装入“资质审查文件袋”内。
4、应提交的“竞标报价文件袋”内须装入:《确认文书》、《竞标报价函》(按附件的规定格式)。
5、“资质审查文件袋”和“竞标报价文件袋”须在密封处用纸条密封后加盖企业公章,在封面注明竞标项目名称、文件袋名称及竞标公司名称。在报名时一并提交上述两袋竞标文件。
6、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标文件时,应将竞标保证金一并提交并同时缴纳资料费。
7、竞标过程中,任何人都必须遵守竞标纪律,公正廉洁,不得作弊,不得“围标”、“串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标人自行踏勘。
9、招标人及中标人应完整收集本项目采购相关资料。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壹个月内双方配合完善含工程决算及审查在内的本项目采购全部资料,并送一份到县教委计财科存档。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标文件作废,取消竞争资格;若已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1、竞标人未准时参加招标会议,或开标中途离场不能立即澄清相关问题的,或竞标相关资料及需核验原件逾期(通知提交后5分钟内未能提交的)送达的;
2、竞标文件未按本公告规定装袋密封的,或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3、竞标文件袋内装入资料与封面上注明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公司名称、文件袋名称不一致的:
4、本公告中规定提交的资料不全或未按规定格式的,或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或填写不完整、或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5、经查,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6、竞标报价字迹模糊、涂改数字、大写错误或不规范的,或出现多个报价的(注:本次招标只接受电脑打印的竞标报价,不接受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对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其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7、竞标文件未实质响应本招标公告的;
8、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九、竞标保证金: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本竞标文件规定缴纳竞标保证金,竞标人未按本竞标文件规定缴纳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
1.竞标保证金¥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2.递交方式: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前现场将竞标保证金(现金)足额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当面清点后现场出据收据。
3.退还方式:
3.1 退还时限
3.1.1 无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招标人出具无投诉证明:
3.1.1.1 未进入招标结果公示的竞标企业,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办理退款手续,全额无息退还至竞标企业基本账户;
3.1.1.2 招标结果公示中的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递交的竞标保证金,在第一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办理退款手续,全额无息退还至竞标企业基本账户;
3.1.1.3 第一中标候选人交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决算经审计或财政评审结束,甲乙双方配合完善本工程全部资料并上交一份到县教委计财科后,中标公司到县教委办理退款手续,县教委将收取的这部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至中标企业基本账户。
3.1.2 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须待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调查处理意见书后,根据处理意见退还。
3.2 退还时须提交的资料
招标人出具无投诉证明;竞标企业提交本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复印件居中位置注明参加的竞标项目名称、退回竞标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盖企业鲜章。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公布报价后,竞标人撤回其竞标文件;
(2)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
(3)通过弄虚作假取得中标资格的;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履约保证金、履约风险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的另一部分(按中标价的10%计算,然后扣减县教委已收取的竞标保证金转为的履约保证金)提交招标人。
2、履约风险金:以本公告公布的竞标最高限价的85%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标的,中标人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时须另行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与基准值之差额的履约风险金。
招标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履约风险金,待本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3、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时,招标人按相关规定代收中标人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
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前一周应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公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无异议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由招标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上述“三金”均要求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的财政专户(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收款单位:垫江县财政局;账号:****************754;款项来源:××学校××工程中标履约保证金),退还时招标人通过学校财政专户转账退还至中标公司基本账户。
4、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履约风险金不予退还。
十一、服务费收取:
本项目竞争性比选结束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竞标人将该费用纳入竞标报价中,但不单列。
十二、定标办法:
1、确定评标基准价:在所有审查合格的竞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报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竞标评标基准价。
2、分值计算
竞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3%至-5%的浮动范围(即评标基准价的95%至103%)内得基本分90分,如果竞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的浮动范围外,则该竞标人的基本分为0分。
在此基础上,竞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3分,每下降1%扣2分(报价记分采用线性内插入法计算)。
3、依据竞标报价将竞标人所得总分按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竞标报价为中标价。
如果竞标人所得总分最高者出现并列,按随机抽取原则由并列的总分最高者在到场的监督管理部门同志的监督下现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4、当所有竞标报价均不在评标基准价浮动范围内时,以评标基准价下浮5%作为本工程的最优报价,按竞标人竞标报价接近最优报价程度顺序(接近程度并列时先负后正)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竞标报价为中标价。
若此时出现相同的最接近最优报价者,按随机抽取原则由报价相同的最接近最优报价者在到场的监督管理部门同志的监督下现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5、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确定原则:递选中标人的中标价以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作为其中标价。
递选的中标人仍需交履约保证金及履约风险金。
6、当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或因不可抗力书面提出不能履行竞标承诺,而后续两个中标候选人均不愿按上述中标价确定原则确定的中标价为其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则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十三、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1、竞争性比选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向县教委出具无投诉证明,3个工作日内第一中标候选人到垫江县教育委员会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到校签订合同。
2、招标人、中标建司均应对所签的每份合同加盖骑缝章;中标建司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清晰的是合同专用章。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合同报送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计财科备案。
4、第一中标候选人未书面向招标人及县教委提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竞标承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权益。
5、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其提交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视情况将中标公司列入不诚信企业予以通报;若给招标人造成较大损失,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四、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固定总价包干。
(1)本项目发包范围内实行固定总价包干。
结算价 = 中标价 ± 设计变更价。
(2)工程结算总价 = 发包范围内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价±设计变更价。
2、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方能实施。在工程结算时结算价根据招标人、工程监理和施工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变量进行调整,其价格按下列顺序、方法确定:
(1)招标人预算书中有对应的项目,按照招标人预算书价格并结合中标价与招标人的最高限价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2)招标人预算书中无对应项目的,按2008年土建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计算,材料价按竞标当月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垫江栏)执行,并结合中标价与招标人的最高限价下浮的比例折算后计价。
3、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工程增减变更签单。
本工程结算送审金额,若审减金额达到或超过送审金额10%的,所有审计费用均由中标公司承担,在支付本工程款时予以扣减。
4、付款方式:按进度分2次付款,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决算经审查结束,甲乙双方配合完善本工程全部资料后,支付审定金额的95%;余款转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
十五、监督管理:
本次竞争性比选的全过程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十六、资料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即日起在“垫江教育网 政府采购”专栏下载本项目发包公告、图纸、补遗、更正、限价通知等。
本竞争性比选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竞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竞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本次竞争性比选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2、本工程全部资料费每份¥50元(大写伍拾元整 ,售后不退,竞标资格不能转让)。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支付上述资料费,否则拒绝接收其竞标文件。
十七、竞争性比选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于2015年05月20日15∶00至15∶30在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五楼会议室收取竞标文件,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开始的时间,竞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竞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开标地点: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五楼会议室。
十八、竞标咨询电话:
1、招标人:徐文武 189*****689
2、垫江县教育委员会:023 – ********,彭老师、王老师。
附件:1、《确认文书》。
2、《竞标报价函》。
3、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食堂改造工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另附)。

招标人: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章)
2015年05月12日

附件1
确认文书

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
我单位自愿参加贵校“食堂改造工程”施工的竞争性比选,对贵校在“垫江教育网 政府采购” 专栏发出的该工程竞争性比选公告及相关的补遗资料、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竞标文件。
我公司保证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给挂靠公司,一旦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竞 争 单 位: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签字)

201 年 月 日

附件2
竞 标 报 价 函

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贵校“食堂改造工程”施工竞争性比选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以¥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 元,大写人民币 〕进行竞标总报价,工期为 日历天,于201 年 月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申报全面竣工(全面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并清场完毕,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我方承诺在竞争有效期内(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90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竞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规定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按照竞争性比选公告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在竞争性比选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声明,递交的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竞 争 单 位: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邮政编码:          

201 年 月 日

附件3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竞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竞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

特此证明。


(该处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


竞标人: (盖单位公章)

201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垫江县文化路小学校食堂改造工程”施工竞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该处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该处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 须加盖单位公章。)


竞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座机: 手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座机: 手机:

201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