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节水器具招标公告

办公室节水器具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台州天利招标有限公司受玉环县节约用水办公室委托,就节水器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TZTL-2015-GK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节水器具
1.0

15.0
见技术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6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悦景花园1号楼1单元4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4日,09:00。

七.投标地点:玉环县长治路1号,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5年6月4日,09:00。

九.开标地点:玉环县长治路1号,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于2015年6月3日 17:30时前在到达以下账户为准:

开户行:台州银行椒江支行 账号:***************

开户名:台州天利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天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悦景花园1号楼1单元401室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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