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20...
【分散采购】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20...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20混1采样管第5批次紧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我要看→公示公告栏”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
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所需20混1采样管物资组织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THH*******(XJ39)。
2.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疫情防控全员核酸检测20混1采样管第5批次紧急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项目预算:人民币6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
6.采购需求:采购人拟就需求的崇川区疫情防控所需全员核酸检测第5批次的20混1采样管通过“询价”的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合同履行期限:紧急采购的本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的1个“日历天”内必须送10万支合同标的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在采购结果公告后的第2个“工作日”内必须签订合同,且在合同生效后,其余30万支合同标的物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在指定时间送达指定地点,完成项目的所有供货。
8.联合体: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询价响应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评审开封前,到“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www.chongchuan.gov.cn)→我要看→公示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14时30分。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23日14时30分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开标室(近虹桥路和梅观路路口),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询价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本项目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到项目开启现场提交响应文件的人员,请有序入场,佩戴好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主动扫描场所码并提交书面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见询价文件第二章第一条第11点。)”(注:扫描场所码后显示有异常的,或未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
免责声明:
各地区的疫情防控即时政策的执行,非本项目采购活动程序中可规定的事项,因此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关注微信公众号“江海南通”,及时查看已发布或最新发布的南通市(区)相关疫情即时防控要求,并按照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513-********。一旦出现不符合南通市(区)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来到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启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长康路28号;
联系人:许楠;
联系电话:0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188*****79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188*****798。
标签: 卫生健康委员 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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