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旅游学校绿化景观提升及金龙汽车实训中心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工商旅游学校绿化景观提升及金龙汽车实训中心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GW2015-893-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绿化景观提升及金龙汽车实训中心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GW2015-893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总台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绿化景观提升及金龙汽车实训中心项目监理服务
来源: 非市级
采购方式: 其它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绿化景观提升及金龙汽车实训中心项目监理服务,1项;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报表);
(3)税务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
(4)报价截止当月或者近三个月有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证明专用章,或者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保缴交情况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供应商必须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8)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9)磋商代表参加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供磋商小组核对。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为止的上班时间 (节假日除外)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购买时需提供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联系人及电话:傅小姐****-******* 传真:****-*******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100元,邮费:到付。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5-22 15:30
开标地点: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张先生、陈小姐:****-*******、*******
其他:
采购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为:2015-05-12 18: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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