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大队营房扩建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消防大队营房扩建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石招字【2015】10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石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工程项目 石城县消防大队营房扩建附属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石城县消防大队营房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石发改字【2015】5号
项目总投资 207.30 万元 本项目投资 141.9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1134.00 平方米 层次/结构 砖混结构/一层及市政设施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石城县消防大队营房扩建附属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拟派市政公用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含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工程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4)赣州市外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须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书;(6)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送审表》; (7)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安全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 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 (9)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资格标文本中上述材料证书为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但资格标评审时需提供上述证书或材料原件,未能全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10)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400元/份,采用开标现场收取方式。(11)开标现场,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密封完好的简易纸质资格标及商务标投标文件各一份,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12) 中标人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提供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五份(资格标一正四副,商务标一正四副)(纸质投标文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商务标原始预算的电子版本一份,用于招标人备案。(13)造价员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专业为市政,否则作废标处理(14)、招标监督单位:石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投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12日 申请期限 10天
申请时间 2015年05月12日--2015年05月21日
联系人 刘美涵 联系电话 150*****907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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