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名山景区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丰都名山景区亮化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丰都名山景区亮化提升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22]3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北岸大名山景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长江二桥北桥头连接小官山、双桂山、名山、五鱼山的山体轮廓线LED投光灯1608套,敷设电力排管*****m、电力电缆*****m、光纤2400m,新建配电总箱4台、照明配电箱12台、分控箱8台,道路及铺装开挖及恢复面积360㎡,绿化灌木开挖恢复面积200㎡等;新建户外全防水激光灯11套、大功率LED防水光束灯280套、雾森RGB灯500套,敷设电力电缆2000m、电缆保护管2000m、电源线2800m、信号线2800m,新建镀锌桥架580m等;新建钢结构启动观景台90㎡。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187.89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的不含初设以外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含深化设计中经业主委托专家确认的视频效果文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及后期阶段服务(含艺术创作)、施工及完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专业之间的统筹性设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含综合艺术部分),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以不低于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深化设计经业主委托专家确认的视频效果文件及调试验收等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以最终交付时间起开始计算)。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
施工工期: 50 日历天(最终交付投入使用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部分资质,施工单位提供施工部分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详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 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泓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丰都县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泰昌路64号 |
联系人: | 冉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5*****298 | 联系电话: | 188*****28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丰都名山景区亮化提升工程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22]3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丰都县北岸大名山景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长江二桥北桥头连接小官山、双桂山、名山、五鱼山的山体轮廓线LED投光灯1608套,敷设电力排管*****m、电力电缆*****m、光纤2400m,新建配电总箱4台、照明配电箱12台、分控箱8台,道路及铺装开挖及恢复面积360㎡,绿化灌木开挖恢复面积200㎡等;新建户外全防水激光灯11套、大功率LED防水光束灯280套、雾森RGB灯500套,敷设电力电缆2000m、电缆保护管2000m、电源线2800m、信号线2800m,新建镀锌桥架580m等;新建钢结构启动观景台90㎡。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187.89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的不含初设以外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含深化设计中经业主委托专家确认的视频效果文件)、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及后期阶段服务(含艺术创作)、施工及完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专业之间的统筹性设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设计相关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含综合艺术部分),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以不低于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深化设计经业主委托专家确认的视频效果文件及调试验收等所有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以最终交付时间起开始计算)。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
施工工期: 50 日历天(最终交付投入使用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部分资质,施工单位提供施工部分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两家,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详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 重庆丰都名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泓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丰都县 |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泰昌路64号 |
联系人: | 冉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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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5*****298 | 联系电话: | 188*****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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