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学生创新企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公告

吉林省大学生创新企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公告

吉林省大学生创新企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GC1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大学生创新企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高经发审字[2021]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大学生创新企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标段)总承包。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如下:

2.3.1 设计范围:根据甲方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图设计,厂家二次深化设计配合、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水电气热等配套工程专业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等前期手续工作。施工现场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期间设计变更、主体验收、竣工验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2.3.2 施工范围:按发包人、施工图纸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发包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原有场地基础、道路拆除,场地内废弃管线拆除及处理,废气管线处理费归发包方所有)及文明施工,含B#、C#、E#、F#楼含土石方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园区内所有有燃气需求单体的燃气内线及外线)、热力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如有)、电气工程(不包含B#开闭所内中压设备)、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不含扶梯,包含配合相关扶梯预埋件安装)、建筑智能化、弱电工程、亮化工程、建筑节能等,包含由D#变配电室及柴发室至B#、C#、E#、F#楼的非局维低压线缆及专属桥架配管安装。(不含室外工程的景观绿化道路、采暖工程、给水工程、消防工程、雨污水工程、路灯工程)配合园林景观绿化、道路工程、海绵城市、室外管网工程等施工。水电气热等配套工程专业施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2.3.3 采购阶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施工图及建设施工需要,完成所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并在购置前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

2.3.4 工程应包括为满足发包人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虽未提及但)为工程的稳定、完成、安全和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

2.4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东至消防用地,西至飞跃路,南至蔚山路,北至现状高等学校用地。

2.5 计划建设周期:施工工期:2023年3月30日计划开工建设,2024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设计服务期:中标后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 质量标准及成果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材料设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承包方在与材料设备供应方签订合同前需报发包方审核确认。

(4)成果:施工图设计文件12份,成果符合发包人要求。项目建设前及竣工后的航拍图3份(不另计费)。

2.7 项目投资估算:约*****.2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且吉林省企业须是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省外施工企业须获得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最高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2020〕34号文件。)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2.1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且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3.2.2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2.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项目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分包的管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或者分别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3.4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施工企业的建筑工程业绩或相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5 业绩认定: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4)在近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本项目实施需求,其他强制性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

3.10 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被授权人,须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进行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后无法查询的,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1月16日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22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0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府服务中心B208大开标室。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APP搜索会议号(829 939 169)加入会议进行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产生的其他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汉森香榭里31号楼

联系人:邴工

联系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

联系人:赵士民

电话:0431-********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九、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2)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注:投标人应提前下载《吉事办》,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吉祥码”——吉林省防疫健康码,来了!

一、什么是“吉祥码”?

“吉祥码”是吉林省数字吉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当前疫情推出的个人健康信息码,是方便您“码”上出行、“码”上办事等活动的个人“身份码”。依据防疫大数据信息核验结果分为绿码、黄码、橙码、红码四种颜色。

IMG_256绿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无异常的健康状态,依照防疫期间相关规定通行。

IMG_257黄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无异常,但现场测温异常(体温≥37.3℃)的健康状态,若体温恢复正常,经任意扫码员测温登记后可恢复绿色码。

IMG_258橙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为确诊和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或依照防疫期间规定进行隔离人员的健康状态,若本人无新冠肺炎症状,隔离期满,且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核验无异常可自动恢复绿色码。

IMG_259红色: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数据核验为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健康状态,依照我省防疫期间相关规定进行人员管控和“吉祥码”健康状态色调整。

二、如何获取您的“吉祥码”?

第一步:登录微信“吉事办”小程序

▼未注册微信“吉事办”小程序看这里

①进入注册页面:长按下方二维码,直接进入注册页面。

IMG_260

②完成注册并登录:填写注册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在“验证码”一栏填写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步”进行密码设置及实名验证。填写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并成功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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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册微信“吉事办”小程序看这里

微信搜索“吉事办”小程序或直接长按下方小程序二维码进入“吉事办”微信小程序,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及密码即可登录成功。

IMG_262

第二步:点击首页“人人有码、码上行动”专栏“查看吉祥码”按钮获取吉祥码。

IMG_263

询标邮箱授权函(格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授权_ (邮箱号码)为本公司的唯一合法邮箱号码,就吉林省政府采购(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询标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该邮箱发送的有关澄清回复等内容,我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印刷体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FF000E;BB000E;(21;)DD000E;EE000E;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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