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诸暨国际商贸城发展会展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诸暨国际商贸城发展会展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诸暨国际商贸城转型升级,集聚市场人气,我委草拟了《关于支持诸暨国际商贸城发展会展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委提出书面意见建议,以组织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575-********,135*****255
传真:0575-********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南路9号 诸暨商贸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附件:1.关于支持诸暨国际商贸城发展会展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支持诸暨国际商贸城发展会展经济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诸暨商贸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1
关于支持诸暨国际商贸城发展会展经济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快诸暨国际商贸城转型升级,集聚市场人气,同时深度融合诸暨特色产业资源,引导和促进全市会展业快速发展,打造诸暨发展会展经济的主平台,推动诸暨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整合会展资源,提高场馆使用效率。原则上将诸暨市政府主导及各部门、镇街、市属国有企业主办的产业展会、公益性活动安排在商贸城一期市场举办,常态化举办“珠宝节”“袜博会”“店口水暖管件展”“名优农产品展会”等品牌展会,积极发挥诸暨产业优势和人文优势,谋划一批特色展会,逐步打响商贸城一期市场会展举办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完善场馆设施,提高专业化运营水平。商贸城一期市场要充分结合场馆现状和会展场馆专业化要求,开展对会展场馆的改建提升,并完善周边的交通、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配套设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实力投资者参与会展场馆和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会展场馆产权与运营权分离,加强与专业场馆运营机构的交流合作,逐步优化会展设施,提高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水平。
三、提升会展能级,壮大产业展规模。对由会展企业或中介机构在商贸城一期市场举办的展期不少于3天、标准展位数大于300个的产业展会,奖励分别为:标准展位数在301—500个的产业展会,对展会主办方奖励50万元;标准展位数在501—600个的产业展会,对展会主办方奖励70万元;标准展位数在601—700个的产业展会,对展会主办方奖励90万元;标准展位数在701个及以上的产业展会,对展会主办方奖励120万元。自次年起,展位数未升档,但展位数较上届有10%及以上增长的,在享受原有政策基础上,对新增展位奖励1000元/展位。对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电子信息四大战略新兴产业有关题材的展会,在分档提升奖励标准基础上提高30%予以奖励。对采用数字化技术在网上登记注册、信息查询、展商与观众互动、数据管理并线上线下同步举办的展会,另外给予信息平台建设费用50%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场。
四、引进知名展会,提升行业竞争力。引进在诸暨市外已成功举办3届以上的国际性、全国性展会和由会展企业或中介机构在商贸城一期市场举办的展期不少于3天、标准展位数大于300个或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产业展会,在根据标准展位数对展会主办方分50万元、70万元、90万元、120万元四档予以奖励的基础上,首届给予主办方20万元奖励,对连续举办且展位数不少于首届的展会,每届增加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上述展会系国家级展会机构或国外知名展会公司举办的,再奖励10万元,系已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再奖励30万元。
五、活跃市场人气,激励举办消费展会。对由会展企业或中介机构在商贸城一期市场举办的、展期不少于3天、标准展位数大于50个的规模化消费展,根据标准展位数量予以一定程度的场租减免。场租标准及减免政策由诸暨浣江国际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六、完善服务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贯彻执行关于将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的要求,简化办事规程,建立会展项目备案制度,科学安排会展活动展期,由市商务局统筹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市属国有企业举办会展活动的年度计划,深化会展业管理职能,对列入年度举办计划的会展项目,根据规模、类别及举办经费来源,核定对应奖励标准。健全以商贸城建管委牵头,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卫健、行政执法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全程监管服务机制,优化监管服务,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良性竞争的会展业发展环境。
七、做好资金保障,加强奖励补助监督。对会展企业或中介机构自主举办(举办经费未动用市级财政预算资金或未由市属国有企业资金资助)的展会活动相应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保障。对市政府重点扶持的会展项目采用“一展一策”,由市商务局提出资助标准及保障办法,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同一个会展项目不可同时申请“一展一策”资助与奖励补助政策。本《实施意见》中的相关政策适用于自然人、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但不包括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
附件2
关于《关于支持诸暨国际商贸城发展会展经济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
诸暨商贸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一、起草背景
诸暨国际商贸城一期市场自2014年10月建成开业后,受电商冲击等影响,实体市场发展和传统商业经营模式的状况不佳,省委巡视指出了“国际商贸城市场开门率低、人气不旺”的问题要求整改。为推进商贸城一期市场转型升级和做好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2021年诸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求“加强商贸城‘二次招商’,发展会展经济。”自2021年起,一期市场相继举办了第十五届、第十六届袜博会、诸暨老味道美食节、珠宝展等十余场次展会活动,累计展览面积超8万平方米,吸引了1300余家参展商及近6.3万人次客流,逐步打响了会展举办地的知名度,为市场吸引人气、服务我市产业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一期市场已拥有会展场所面积近3万平方米,场地面积、高度、承重、停车配套基本满足举办现代化会展的要求。
2022年4月26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八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2〕11号)对“会展业政策”进行了明确,而我市暂无发展会展经济相关政策。近年来我市袜业展、珠宝展、机械装备展等产业展会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类展会蓬勃发展,会展经济对我市经济增长和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著,为进一步加快国际商贸城转型升级,集聚市场人气,打造诸暨发展会展经济的主平台,根据国家、浙江省、绍兴市等促进展览业发展的意见及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关于支持诸暨国际商贸城发展会展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着眼于全市层面支持商贸城发展会展经济,主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有关意见措施。
一是在提高场馆使用效率上,整合我市会展资源,原则上要求将产业展会、公益性活动安排在一期市场举办。
二是在提高专业化运营水平上,要求完善场馆设施,加强与专业场馆运营机构的交流合作。
三是在提升会展能级上,分别分级制定奖励政策对规模化产业展会、新兴产业展会、线上线下同步举办的展会,对会展机构进行奖励。
四是在提升行业竞争力上,对引进的国际性、全国性展会进行奖励。
五是对消费展会进行场租减免的激励。
六是在营造良好会展环境上要求完善服务和监管机制。
七是对奖励补助做好资金保证及对重点扶持的会展项目进行“一展一策”,并明确相关政策的适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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