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农场垦区公安局机关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第六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发﹝2015﹞202号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垦区公安局,计划总投资额289.1万元;资金来源为师本级财务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第六师芳草湖农场
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附属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381.45平方米,包括值班室、车库等。篮球场500平方米,室外地坪2250平方米及审讯室设备采购;二次装修工程包括审讯室室内装修、户政大厅大理石柜台、走廊吊顶及灯具更换;修建与之相关的室外配套工程。
计划工期:2015年6月5日-2015年9月30日;
招标范围:本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6: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行政办公楼二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报名。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安全员考核证书(原件),进疆备案登记册(疆外企业)(原件),并提交注册和持证上岗人员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投标人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施工单位领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并将“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按要求填报完整后方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递交,公证件不予认可)。
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都可在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垦区公安局
地 址:第六师芳草湖农场
联系人:藏瑞 联系电话: ********11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上海花苑12号楼一单元301室
联系人:胡秀英 电 话:********883、0994-*******
报名联系地址: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行政办公楼二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
2015年5月12 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