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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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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22-11-18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州市金昕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YC[GK]*******的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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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2-1 C1806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按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规定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规定1(项)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规定******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玖仟玖佰陆拾陆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相关乡镇;

4.3交付条件: 合同签订并完成履约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培训任务完成时限:培训服务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若遇疫情影响,培训任务完成时限经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逾期不能100%完成培训任务的,甲方将不予验收,并扣合同总价款50%。 (2)培训服务满意度:培训服务各项满意率(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项目数据为准)达不到全部100%满意的,扣合同总价款10%,总体满意度每降低0.1个百分点,加扣合同总价款1%,直至合同款扣完为止。 (3)满意度调查参评率:录入培训班人员如有未参评的,当作该对象培训服务满意度调查为“不满意”,参照上述“培训服务满意度”项标准扣合同款。 (4)如因不可抗拒原因或甲方原因,可免除乙方责任;上述情况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意见执行,协商不一致,可依法仲裁或起诉。。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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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培训任务完成后支付50%
2 50 验收合格后支付5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无。。

10、违约责任

(1)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培训工作,若培训的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适用和其它特性的要求,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在签定服务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也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培训目标: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2300人次培训。 14.2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每位培训对象本年度可参加省级资金项目不超过3次(含3次)。 14.3培训层次:各类培训班次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训为主的培训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每个培训班次培训期限为1-5天(不含5天)。 14.4培育课程: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农村电商带货主播、绿色发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金融知识(包含乡村振兴贷等)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安全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菌草栽培食用菌及加工等技术培训。 14.5培训教材:优先选用部省级培训教材,同时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开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 14.6培训师资:选择专业理论扎实、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手把手”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训师资,建立师资库,打造一支由农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农技推广骨干以及农村田秀才、土专家组成的名师队伍。 14.7讲师课酬: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14.8开班计划。乙方制定开班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开班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公开发布,参训学员可自愿报名或通过基层遴选推荐。 14.9培育信息入库。乙方应在培训班首次考核前将学员基础信息100%入库,并及时更新相关培育和考核信息。 14.10培育学员档案。乙方应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育方案、学员信息、培育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育信息。 14.11验收管理: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对所有培育班次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线上考核。并提供每期培训班新闻宣传报道材料(图文),培训台账、培训总结、培训现场照片等项目要求的所有材料(含电子档案)。 14.12疫情防控预案:乙方根据培训地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及疫情防控工作内容。提供培训过程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体教师、员工和参训学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培训正常教学秩序和稳定。 14.13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标准为每人次(******元÷1300人次)元(含实习实训,按每天8学时计)。 14.14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远程监管、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 注:招标文件未提及到的均需符合《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2〕49号),以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对该项目实施管理之要求。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闽侯县农业农村局乙方:福州市金昕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闽侯县住所:福州市仓山区
单位负责人:程章平单位负责人:林超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8*****35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账号: 账号: 350*****77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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