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11 (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日期 | 备注 |
---|---|---|---|---|---|---|---|---|
1 | 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 | 政和县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 [A02]通用设备 | 政和县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概况,采购:环保溯源机器人(含潜望镜)、无人机续保、无人机培训、电动车执法车(带门、带空调(标志为环保),配套充电桩)、固定电话、机、碎纸机、电脑、传真机、录音笔、置物架、快检试剂包、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微风风速计、林格曼黑度仪、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便携式紫外测油仪、外场过滤、哈希三参数、离心机、外场加压阀、甲醛快速测定仪、超声波清洗器(大)、外场梯子、声级校准器、声级计、台式酸度计、电导率仪、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单波)等物资设备一批。2、采购的物资需满足质量、安全、时限等要求: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136 | 128 | 2022-12 | 无 |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标签: 采购意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