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项目编号:作者:发布时间:2022-11-18 10:32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11 (至)12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采购单位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品目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预计采购日期备注
1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政和县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A02]通用设备政和县执法装备能力建设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概况,采购:环保溯源机器人(含潜望镜)、无人机续保、无人机培训、电动车执法车(带门、带空调(标志为环保),配套充电桩)、固定电话、机、碎纸机、电脑、传真机、录音笔、置物架、快检试剂包、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微风风速计、林格曼黑度仪、便携式水质毒性分析仪、便携式紫外测油仪、外场过滤、哈希三参数、离心机、外场加压阀、甲醛快速测定仪、超声波清洗器(大)、外场梯子、声级校准器、声级计、台式酸度计、电导率仪、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单波)等物资设备一批。2、采购的物资需满足质量、安全、时限等要求:如采购标的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的,产品应通过3C认证;如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应当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361282022-12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1-18



标签: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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