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用通讯系统和单警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GGL-NX-0122024)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用通讯系统和单警装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7.9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警用通讯系统:二标段:单警装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用通讯系统和单警装备采购项目一标段:(002)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用通讯系统和单警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用通讯系统和单警装备采购项目一标)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
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
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
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6)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
国详细信用报告(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记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002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用通讯系统和单警装备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
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
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方(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
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6)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
国详细信用报告(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记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18日09时30分到2022年11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长城中路254号四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GL-NX-0122024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警用通讯系统和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7.90万元
采购需求:
标段号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最高限价
备注
一标段警用通讯系统
套
1300000.00元
二标段单警装备
批
1179000.00元
64
合计:479000.00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政策(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策:(4)宁财规发2021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
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
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
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
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
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
好记录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6)供应商需提
供信用中国详细信用报告(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即.gov.cn)信用查询记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
人等可不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理
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1010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附件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彩印件,加盖公章后前往鸿冠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登记。报名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
在开标现场进行,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如未进
行报名登记开标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文件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相关招标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项目联系人:许东湖
联系方式:0951-6377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项目联系人:刘伟
联系方式:0951-6852606
代理机构: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10306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309号
联系人:许东湖
电话:0951-63771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鸿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长城中路254号四层
联系人:刘伟
电
话:0951-685260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且质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
大
(盖章)
位
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