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惯例司法适用调研课题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惯例司法适用调研课题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惯例司法适用调研课题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国际商事惯例是指各国、各行业、各地区在长期的国际商事交往中形成并被多数国家和地区承认、采用的习惯做法,能够有效简化交易程序、减少交易成本。随着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涉外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国际司法交流更加频繁,对市场法治环境和司法服务保障提出更高需求。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准确适用国际商事惯例,有助于平等保护域内外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对外开放新格局。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明确司法政策,强调重视国际法规则的司法立场。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在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中准确适用国际惯例,引导市场主体在涉外交易中加强与国际规则的对接,对我国法院提高适用国际惯例的司法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一直以来,广东法院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遵循开放包容、平等保护等要求,准确、稳定、妥善适用国际惯例。本课题将以广东法院涉外审判实践为研究样本,围绕国际惯例适用的基本情况、实践困难、解决路径等方面展开调研,既具有理论研究的价值,也符合实践发展的需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为前海法院审理涉外民商事纠纷提供有力支持,持续推进粤港澳司法领域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服务保障大湾区一体化发展,现拟就我院“关于国际商事惯例司法适用的调研”项目对外招标,预算限额20万元。
(二)需求清单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预算限额 |
1 | “关于国际商事惯例司法适用的调研”课题服务项目 | 1 | 项 | 20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课题针对国际商事惯例的司法适用进行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将从国际商事惯例的界定、国际商事惯例的适用现状、不足及原因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完善我国适用国际商事惯例、提升化解国际商事纠纷能力的可行性路径。
(二)课题写作安排
本课题运用实证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归纳分析法,从司法案例入手深入分析研究国际商事惯例的司法适用,并就探索完善适用国际商事惯例的规则、提升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惯例认定与适用的能力提供对策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1.本课题将以广东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案例为样本,具体统计和分析广东法院审结的涉外民商事案件中适用国际商事惯例的案件类型以及适用情况。课题组成员还将走访适用国际商事惯例审理案件较为突出的法院,调研各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等,共同研究探讨如何规范国际商事惯例的适用;
2.课题组将结合《约克—安特卫普规则》、UCP600、《合同担保统一规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等国际商事惯例,比较研究域内外有关国际商事惯例适用的情况,对国际商事惯例司法适用的新发展有全面准确的了解;
3.课题组将全面检索查找与国际商事惯例及其司法适用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国内外著作和论文等学术成果、国内外相关法律制度、编纂文本以及司法案例等内容,掌握前沿理论观点,明确本课题的研究重点;
4.在充分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关于国际商事惯例司法适用的调研》(暂定名)报告,并就提升前海法院化解国际商事纠纷能力,完善我国适用国际商事惯例机制提供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原则上应在2022年11月上旬提交初稿,在后期不断完善,原则上应于2023年4月中旬提交定稿。最终成果一般在5万字左右。
5.符合学术规范:课题写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恪守为学术界所认可的基本学术道德规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调研报告后应列出参考文献。
6.课题成果运用:投标人一般应以简报内参、特别报告、专题汇报、咨询报告、评估报告、学术论文等多种形式,促进研究成果的出版、发布和宣传。
(三)服务模式
配备专业的运营团队,整体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丰富的法律行业从业工作经验或法学理论研究经验、与“国际商事惯例司法适用”密切相关的研究经历;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需具有一定的法律行业从业工作经验或法学理论研究经验、与“国际商事惯例司法适用”相关的研究经历。
(四)项目地点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海大道法治大厦。
(五)项目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根据课题写作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供各阶段工作成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按需要求投标人对调研报告和实施路径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课题经费使用要求
(一)课题经费使用范围
课题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资料费、差旅费、数据采集费、误餐及交通补贴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印刷费和其他合理费用支出。
(二)课题经费使用管理
在课题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应将课题经费用于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开支,采购人将跟踪监控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三)课题经费使用验收
在验收环节,投标人应提供经费使用列表作为验收材料之一,采购人将对课题经费使用合理性进行验收。
五、服务要求
(一)服务团队要求
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核心团队成员。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法学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拥有丰富的法学理论研究经验和撰写国际法相关调研报告、课题、论文的经历;
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需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研究经验和撰写国际法相关调研报告、课题及论文的经历;
以上人员均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政务宣传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得担任团队工作。
(二)保密要求
(1)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均应严守在履行本需求中通过各种方式知悉的采购人业务信息,不得泄露。投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遵守采购人保密等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一律做到不该过问、阅看、记录、外传的审判工作秘密坚决不问、不看、不记、不说、不传;不在公私场合、私人通讯和各种媒体中谈论、发表涉及审判工作秘密事项的观点、言论。
(2)成交人不得将本需求的内容向采购人和成交人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
(3)投标人在进行服务过程中,需确保采购人的信息安全,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删除、修改和转移采购人的任何信息或者正在撰写的素材,在工作地点以外的电脑上使用过的素材应做好保密工作。
(4)服务完成后,投标人应返还采购人提供的业务资料和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各种材料,不得存留原件及任何复制品。
(5)投标人应与从事本项目工作的服务人员签订有关保密协议,约束其履行保密义务,并提交壹份供采购人备案。
(三)其他要求
(1)服务期间,投标人必须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按需对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
(2)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电子文档及书面成果。
六、评标定标方法
由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并报院长办公会最终决定。项目评分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七、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二)服务地点
前海法治大厦。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人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验收要求
1.服务质量标准:中标人的服务人员按采购方规定方法进行服务工作,所完成的业务成果需达到采购方要求。
2.业务量验收标准:中标人的服务人员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收到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以内先支付70%的服务款项,服务工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收到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0%的服务款项。
(六)售后服务
1.中标人需保证提供服务的工作量及质量满足履行本需求的要求。服务期内中标人有权利和义务对服务质量和工作量标准按照采购方业务处理的要求进行合理地调整,以达到服务的优化。
2.中标人应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对采购方提出的处理意见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及完善情况复采购方,并定期落实情况。
3.中标人应加强对服务团队的教育和管理,遵守采购方有关规章制度。
(七)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八、响应方式及期限
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前,向本院递交根据本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制作完备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参考格式见附件2),响应文件须密封,含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现场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11月23日18:00。
联系人:审判管理办公室刘小姐,电话0755-********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合作区临海大道前海法治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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