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个人不良授信诉讼代理律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2041599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个人不良授信诉讼代理律师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消费金融中心个贷业务 (002)银行卡部银行卡业务 (003)阿荣旗支行诉讼业
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消费金融中心个贷业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2 银行卡部银行卡业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003 阿荣旗支行诉讼业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11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个人不良授信诉讼代理律师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20415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个人不良授信诉讼代理律师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个人不良授信诉讼代理律师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编号
一标段ZB2022041599-01:消费金融中心个贷业务
招标范围:负责个贷业务。撰写起诉状向当地法院提起立案申请配合法院进行传票送
达开庭期间作为我行委托代理人进行开庭辩护,并联系法院下达判决,向执行厅申请执行
等一系列法律代理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二标段ZB2022041599-02:银行卡部银行卡业务
招标范围:负责银行卡业务。撰写起诉状向当地法院提起立案申请配合法院进行传票
送达开庭期间作为我行委托代理人进行开庭辩护,并联系法院下达判决,执行厅申请执行
等一系列法律代理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三标段ZB2022041599-03:阿荣旗支行诉讼业务
招标范围:阿荣旗及周边的诉讼业务。撰写起诉状向当地法院提起立案申请配合法院
进行传票送达开庭期间作为我行委托代理人进行开庭辩护,并联系法院下达判决,向执行
厅申请执行等一系列法律代理事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3服务时间要求:
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地点:
一标段:海拉尔区及周边
二标段:海拉尔区及周边
三标段:阿荣旗及周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律师事务
所执业许可证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与招标人履约过
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状态投标人及注册律师均没有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投
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向该分所出具的本项目投标授权书
3.1.2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律
师需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投标单位为负责律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
料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一份类
似项目服务的业绩类似项目指信用卡或个人贷款催收或贷款诉讼的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官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为准
3.1.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
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1.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律师事务
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与
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被责
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投标人及注册律师均没有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执业行
政处罚的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向该分所出具的本项目
投标授权书
3.2.2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律
师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投标单位为负责律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一份类
似项目服务的业绩类似项目指信用卡或个人贷款催收或贷款诉讼的业绩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官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为准
3.2.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
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格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律师事务
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与
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被责
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投标人及注册律师均没有被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执业行
政处罚的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应提供律师事务所(总所向该分所出具的本项目
投标授权书
3.3.2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负责人,指定的负责律
师需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提供投标单位为负责律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 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一份类
似项目服务的业绩类似项目指信用卡或个人贷款催收或贷款诉讼的业绩
3.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官网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为准
3.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
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3.7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4.2获取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腾阳华瑞园东区 3 号楼 106 门市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三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4接受电子邮件获取,潜在供应商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 nmgzbzxx163.com。
4.5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6标书款办理方式:
用户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行
账 号:15050170667700000178
注:审核通过后代理公司会发送至潜在供应商对应的经办人邮箱,请注意查收,通过之后的
投标人办理标书款汇款备注清项目编号,汇完电汇底单发送至代理公司的对应邮箱,看
到之后给发招标文件,此项操作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成。
4.7请各投标人合理的安排报名时间,同时请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留出审查资料的时间。
4.8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08 日 9 时 00 分。
2递交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区学府路一号地勘大厦三楼 304 会议室。
3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写明必要的内容。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加写说明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 16 号
联 系 人:包海红
联系电话: 0470-8291695
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腾阳华瑞园东区 3 号楼 106 门市
联 系 人:时亚宁
联系电话: 0470-8228117
邮 箱: nmgzbzxx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行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分行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阿里河路 16 号
联 系 人: 包海红
电 话: 0470-8291695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 1 号众生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 张肖潇
电 话: 0470-8228117
电子邮件: nmgzbzxx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