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咨询“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及全流程跟踪技术服务项目控制价的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咨询“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及全流程跟踪技术服务项目控制价的公告

一、咨询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及全流程跟踪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版)》,在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的工作基础上,充分总结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征、固体废物产生与处置现状等,系统研判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处置能力的变化趋势,全面梳理平潭综合实验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面临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基础以及国内外固废处置和“无废城市”建设方面的可借鉴经验,研究确立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废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提出加快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农业农村低碳发展、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等保障建设目标的关键任务,筛选支撑关键任务的重点项目,形成“十四五”时期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全流程跟踪技术服务

(1)开展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研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为基础,围绕“无废城市”建设的关键任务,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设计可落地、可实施、可操作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并完善生活垃圾、城镇污水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制度保障体系建设。

(2)“无废城市”建设“十四五”支撑项目设计。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面临的主要问题,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保障能力提升等方面,设计切实有效的“无废城市”支撑项目。

(3)“无废城市”建设经验模式总结。按照“边建设、边总结”的模式,从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层面,分年度对平潭综合实验区“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4)负责提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所需的其它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3、服务期限

2023年至2027年,共5年。

4.其他要求

服务单位需派驻两名专业技术人员到我局专门负责“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直至创建工作结束,工作期间应自行配备固定交通工具。

三、基本条件

技术服务单位应具备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分别达5名以上,具备工程咨询单位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资质证书。

四、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经盖公章的询价文件(含报价清单)于2022年11月25日前寄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8层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邮箱:zystjtrc@163.com)。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7日

(联系人:刘先生,0591-********

标签: 实施方案编制 全流程跟踪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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