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 | 截止日期: | 2022年11月21日 23时59分00秒 |
项目联系人: | 郭坚 | 联系人电话: | 137*****028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
有限公司车辆燃油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
致中国航油集团华南空港石油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需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燃油项目实施单一来源采购,已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现诚邀你单位参加该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燃油项目
2.采购内容:提供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燃油供应
3.采购限价:当期广东省物价局公布零售价
4.服务期限:2022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4日。
二、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二路地勤公司607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书,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谈判确认
请你单位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你单位收到采购邀请后,于2022年11月14日前以书面形式(或扫描件电子版文件)予以确认。若你单位未能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坚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横二路地勤公司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guojian@gdairport.com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
一、谈判须知
1.采购内容及范围
1.1本次采购内容:提供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燃油供应
1.2采购限价:当期广东省物价局公布零售价
1.3服务期限:2022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4日。
2.资金来源
2.1本次项目采购的资金为自有资金。
3.费用
3.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合法企业;
4.2 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3 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同时,2019年1月1日年至今供应商(包括其关联公司)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全资、控股公司、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4.4 供应商不存在被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合作商,且仍在处置期内的情形;
4.5供应商不得被列为“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邀请函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同时下载信用评估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
4.6 供应商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邀请函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7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邀请函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8供应商必须在白云机场飞行区内建设有加油站,并提供燃油加注服务。
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的构成
5.1供应商编写的采购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5.1.1价格部分:报价表,含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的总价。
5.1.2商务部分:报价函
公司简介及情况(需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后附)(需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其他文件。
5.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响应文件的格式”填写或撰写采购响应文件,并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5.3采购响应文件分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二部分,并装订成一册。
6.货币
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7.有效期
7.1根据本须知规定,采购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后的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8.采购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8.1供应商应准备采购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各1套,每套采购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程序
9.采购谈判小组
9.1采购谈判小组由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采购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
10.采购谈判程序
10.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现场递交。
10.2采购人将在“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谈判。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磋商、谈判。
10.3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将首先审查供应商提交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审核其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3.1是否满足谈判须知4、5点的要求;
10.3.2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是否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和签署;
10.3.3所提交的各种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10.3.4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所提出的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10.3.5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对法律、法规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其他明确要求的符合性。
10.4供应商的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经谈判小组审核通过后,谈判小组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谈判。
10.5谈判小组在第一轮谈判中,首先会要求供应商就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中含糊不清、错漏的地方进行澄清,并提出问题,然后与供应商就其价格构成与高低进行谈判。在其后的谈判中,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就之前提出的问题进行确认,然后报出自己能承受的最终价格。
10.6谈判中,采购单位的采购文件如果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也可以对自己响应文件中有关技术配置、售后服务和报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修改,以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
10.7谈判过程由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挡备查。
11.谈判成交
11.1 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提交的确认件进行认真的审查,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价格合理,则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
11.2 谈判确定的技术要求、最后价格仍不能满足采购人及谈判小组的要求,采购人将保留放弃本次谈判的权利,采购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12.签订合同
1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采购响应文件、谈判记录及其有关的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部分一、服务的内容:
1.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车辆提供92#汽油、95#汽油、0#车用柴油及加注服务;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需加油的车辆车牌号码及所需加注油品类型的清单并盖有采购人有效印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清单为采购人车辆免费开设加油卡,交由采购人保管。采购人加油车辆数量有变动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3.供应商每周向采购人提供加油的车辆车牌号码及所需加注油品类型的清单并盖有采购人有效印鉴。
二、供油方式:
1.供应商在其属下的白云机场控制区内加油站及南北区撬装加油站。为采购人的车辆提供汽油、柴油加注服务。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燃油采购合同
甲 方(买 方):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横二路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麦钊明 |
项目负责人: | 胡宝琦 |
联系方式: | 020-******** |
乙 方(卖 方): | 中国航油集团华南空港石油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自编178号301-308房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王学军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方式: |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航油集团华南空港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燃油采购合同而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1 在本合同中(包括附件),如有下列名词及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均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2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买卖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以及日后对原合同做出的任何书面更改。
1.3 “合同价格”是指在乙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4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13条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5“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2.1本合同中(汽、柴油)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
2.2 甲方对乙方提供货物质量存在异议时,甲方应当与货物交接完毕后3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由甲、乙共同留取协商或共同指定权威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双发根据鉴定意见划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无异议。
3.1 双方约定以自然月为结算周期,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共同核对加油数量与金额,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乙方根据确认的对账单数量与金额为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油款按月结算,甲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保证金40万元,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收款收据。如甲方未支付当期油款,且保证金亦不足以支付当期油款时,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供油。当月结算后,甲方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下一周期保证金或者甲方应乙方要求补足保证金(如需)。
3.3 每月油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为甲方在每月月底前以预付款方式支付下月油款60万元;第二次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后,于每月20号前付清上月剩余油款(如遇节假日可顺延)。如上月油款未满60万元,乙方需于每月10号前退还甲方上月超额部分油款。
3.4因乙方每年6月、12月需半年度清账,甲方需在每年5月、11月以预付款方式支付90万元油款。
3.5甲方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结算方式。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开户行:广发银行广州新机场支行
户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914*****617******Y
联行号:306*****0685
3.6乙方结算信息如下:
名称:中国航油集团华南空港石油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81******Y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自编178号301-308房
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联行号:_____________
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4.2合同总价包含应付的销售税、增值税等其它税项。
5.1 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5.2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电子文档的应从自己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予永久删除。
5.3 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时间,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5.4 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6.1甲方拖欠应付油款且在乙方催交后1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时,乙方有权暂停或限量给甲方提供油品加注服务。
6.2 乙方给加油车辆车牌号不相符的车辆提供油品,或提供与加油卡不相符的油品时,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拒付。
6.3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责任一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4 属于双方过错,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经济责任。
6.5 合同终止或期满,双方应按实际加油量结算油款;如无异议,甲方需在合同终止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油款,每逾期一天,按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并核对油款付清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保证金,每逾期一天,按保证金总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1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标的物,须提交相关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依据,并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实施。
7.2无论乙方是按原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还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提供的服务,乙方都不能免除对上述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8.2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告。乙方在收到有关证明后,立即停止服务。对于在收到此证明前乙方所完成的内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宣告失效。
8.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违约方应当按前述第7条违约责任及索赔内容赔偿守约方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另行予以赔偿。
8.4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9.1“不可抗力”是指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由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标的物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并全力做好补救工作,防止损失因责任原因导致扩大。
9.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或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期限仍不能履行完毕,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均互不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不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得扣押预付款,双方在合同解除后30天内结算完毕。
9.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3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0.1 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提起诉讼。
10.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协议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0.3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1.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1.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
11.3 本合同共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
第二部分 合同专项条款
12.1 本合同标的物为92#汽油、95#汽油、0#车用柴油及加注服务。
13. 合同价格
13.1 。
14.1计量方法:以加油机实际加油量为准。
14.2 数量的确认按照加油小票明细登记量为准。
15.1 乙方在其属下的白云机场控制区内加油站及南北区撬装加油站为甲方的车辆提供汽油、柴油加注服务。
16.1 甲方的所有车辆加油时须出示IC加油卡方可在乙方加油站进行加油,加油后乙方同时提供加油小票。
16.2 若甲方出示的绑定IC加油卡上车牌号码与实际车牌号码不符,乙方有权拒绝加油,并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
16.3 为确保加油过程的安全,甲方的车辆及人员必须遵守乙方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6.4 乙方向甲方加注的油品,甲方只能用于甲方自有或自用车辆、设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借或转售。
16.5 甲方向乙方提供需加油的车辆车牌号码及所需加注油品类型的清单并盖有甲方有效印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清单为甲方车辆开设加油卡,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加油车辆数量有变动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6.6 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供加油的车辆车牌号码及所需加注油品类型的清单并盖有采购人有效印鉴。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廉洁和诚信合作的精神,共同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17.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关于廉洁自律的规定,遵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17.2甲乙双方应对业务人员进行廉洁诚信教育,建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17.3甲方承诺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7.3.1 甲方有责任向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
17.3.2 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贿赂或变相贿赂行为。
17.3.3甲方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等。
17.3.4 甲方不得接受乙方组织的旅游、高消费娱乐和旅游风景区开会等活动。
17.3.5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为其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为其提供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17.3.6甲方方不得以借为名占用乙方的房产、车辆、贵重物品等财物;不得主动要求或接受乙方为个人购置产业、装修住房。
17.3.7甲乙双方业务人员存在直系关系或者其他往来密切关系的,进行业务往来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17.4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7.4.1乙方不得贿赂或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17.4.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馈赠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贵重物品等。
17.4.3乙方不得组织甲方参加旅游、高消费娱乐和旅游风景区开会等活动。
17.4.4乙方不得为甲方亲属朋友等安排工作,为其提供应由甲方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17.4.5乙方不得赠予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或者为上述人员代持企业股份及其他资产。
17.4.6乙方不得以投资收益、理财分红、租金、买卖、赌博等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17.4.7乙方支持甲方的诚信廉洁建设,若甲方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存在索贿行为,必须拒绝,并向甲方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17.5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所有采购业务合作,取消乙方为甲方供应商的资格,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权利。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7.6甲乙双方采购业务关系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按以上规定要求追究责任及赔偿损失的权利。
(签章页)
甲 方(盖章):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 乙 方(盖章):中国航油集团华南空港石油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年 月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新机场支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101*****501******* | 银行账号: |
封面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
应有文件目录。
1、采购响应书封面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供应商名称(盖章):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 | 金额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燃油费 |
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备注:初次报价表及最终报价表均按此格式填报。
1、供应商应按照货物名称型号、单价、数量制定明细报价表。
2、供应商可根据需要通过价格计算方式或有关的政策文件依据。
3、格式自定。
致:(采购人 )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套及副本套:
1.报价函;
2.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建议书;
根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提供的所有服务的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我方接受本采购文件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并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方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其采购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函件、通讯请发往:
地 址传 真
电 话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表 姓名、职务(印刷体)
公 章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单位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采购响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被授权认身份证复印件)
1、公司简介及情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
4、其他文件。
标签: 车辆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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