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光学感知与传输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重庆邮电大学光学感知与传输实验设备招标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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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n nnn n n 目录:n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nn n 需求描述n nn 气浮隔振光学平台 等详情见附件nnnnn | ¥173,000.00 | n1(详见附件)n | ¥173,000.00 |
须上传响应文件:必须对“二、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及质量要求”及“七、询价服务需”中所有技术及服务需求条款做出逐项逐条应答(格式自拟)。
n1. 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提交1年质量保障函(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
2. 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3. 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4. 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
5. 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6、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货物为国产产品,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1) 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格5%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服务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 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3)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重庆邮电大学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重庆邮电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南山支行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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