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福鼎北片区宣传阵地(LED大屏)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福鼎北片区宣传阵地(LED大屏)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鼎北片区宣传阵地(LED大屏)建设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福鼎市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8日15: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号)
预算金额¥4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
项目联系电话176*****561
采购单位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158*****88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投资区内1#楼三层311-3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晶晶、176*****561
附件:
附件1磋商文件领取表.docx

项目概况

福鼎北片区宣传阵地(LED大屏)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YCG鼎(2022)016

项目名称:福鼎北片区宣传阵地(LED大屏)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预算金额

(元)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磋商保证金(元)

1

1-1

福鼎北片区宣传阵地(LED大屏)建设项目

1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4495

注:

  1. 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须为原件。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供应商须知第3条“合格的供应商”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B、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由磋商小组在资格审查环节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C、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信用记录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其响应无效。D、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发现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大于*****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大于*****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5)其他详见本项目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响应文件无效。涉及原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涉及复印件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号)获取磋商文件【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填写并递交《磋商文件领取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网上购买磋商文件:须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填写并递交《磋商文件领取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下载《磋商文件领取表》)】,未在磋商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磋商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号)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鼎市鼎诚楼3梯60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50*****430*********

开户行: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中国建设银行台江支行

2、邮箱:********@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福鼎市委宣传部     

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39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58*****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投资区内1#楼三层311-315室            

联系方式:林晶晶、176*****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晶晶

电 话:  176*****56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LED大屏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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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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