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本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 物资框架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2022-AL-19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项目规模: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 物资框架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7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一标段;002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标段;003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标段;004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四标段;005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五标段;006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六标段;007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七标段
001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一标段;002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二标段;003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三标段;004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四标段;005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五标段;006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六标段;007 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第七标段:
3.1通用条件:
3.1.1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报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能够认定为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方式。
3.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3.2.3是否接受代理商:是。
3.2.4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有能保证20小时内物资送达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本项目中涉及到进口的商品需要提供报关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8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1月22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邮箱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邮箱递交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奥隆公司现场开价
本项目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物资框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批复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物资框架采购,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2框架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且供应商能保证20小时内物资送达 。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标段划分:第一标段:管材框架采购
第二标段:卡子、垫等配件框架采购
第三标段:阀门框架采购
第四标段:电气配件框架采购
第五标段:工器具框架采购
第六标段:表计框架采购
第七标段:泵框架采购
2.5其他: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3.1.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报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能够认定为关联关系的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方式。
3.1.4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3.2.3 是否接受代理商: 是 。
3.2.4 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有能保证20小时内物资送达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本项目中涉及到进口的商品需要提供报关单。
4. 采购文件的获取4.1请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aolongchengxin@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手机、电话、传真、邮箱),我公司在确认收到上述内容的邮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回复询价文件。如未收到回复请用第2种方式获取。
4.2请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领取询价文件。
4.3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出不退,如采用汇款形式(对公账户),必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或*******/【】标段文件费。
5. 响应文件的递交5.1 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PDF格式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发送文件名称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询价资格。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上午9时。递交时间截止后,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5.3 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为保证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指定时间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建议各供应商将邮件发送方式设置为定时发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与投标公共服务平台(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询价地点: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采购人: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沙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电话:0451-********
邮箱:aolongchengxin@163.com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自行监督。
招标人: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鲅鱼圈区
联系人:沙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电话:0451-********
电子邮件:aolongchengxi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标签: 物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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