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锂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日产20万只动力锂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利川锂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日产20万只动力锂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17日,我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对照项目环评报告、批复等要求,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讨论,形成了《日产20万只动力锂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日产20万只动力锂电池项目由利川锂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通过租赁利川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8号楼建设锂电池生产线,日产锂电池20万只(年产锂电池4000万只)。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约*****m2,建设内容主要为1栋4层标准厂房装修改造,内设锂电池生产车间以及配套工程。项目于2021年5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建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本项目未能及时办理环评手续,于2022年7月26日委托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补充编制了“日产20万只动力锂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 ,2022年9月,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利川市分局以《关于日产20万只动力锂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利环审[2022]22号)对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并要求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2022年10月,我公司进行了排污许可申报。目前,各类设备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25万元,占总投资的0.2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评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自查,本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主要工艺、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产排污情况与环评报告及批复一致,并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却塔循环用水,清洗工艺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无废水外排;清洗废水采用新建沉淀池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近期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利川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清江,远期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利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元堡河。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NMP废气、注液废气。配料搅拌过程在密闭的搅拌罐中进行,搅拌罐置于封闭式厂房中;NMP废气经过冷凝回收系统处理后利用屋顶20米高排气筒排放,NMP冷凝回收系统采用“三级冷凝+一级活性炭吸附”方式;注液在全自动注液机内进行,减少注液废气排放。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锟压机等各类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工程在选购设备时购买符合噪声控制要求的设备;园区及周围分布绿化带,使噪声值达到衰减目的;生产设备设置于用房车间内,且车间内合理布局;严格禁止夜间进行加工。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废铜箔、废铝箔等一般性固废,少量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处理,少量不能回收的交由废品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等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外排废水各监测指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监测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为达标排放。

(二)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各项设施运转有效。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气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值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3)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均为达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东侧(N1)、南侧(N2)、西侧(N3)以及北侧(N4)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

五、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中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期间工况符合验收监测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标准限值;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验收期间未发现其他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情形,本项目基本具备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原辅材料入库、领用,固体废物管理等各类台账;

(二)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定期更换活性炭,妥善处置危险废物;

(三)落实好自行监测相关工作。

七、公示信息及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日产20万只动力锂电池项目;

建设地点:利川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8号楼;

建设单位:利川锂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2月1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总;

联系电话:166*****789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于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公司。

附件:利川锂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日产20万只动力锂电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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