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本级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和家庭农场项目公示

关于长春市本级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和家庭农场项目公示

关于长春市本级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和家庭农场项目公示

按照长春市农业农村局长春市财政局《关于下发长春市本级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长农联字〔2022〕11号)的要求,全市各区(不含九台、双阳)和开发区开展了2022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项目和家庭农场项目的申报工作。经镇、街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把关初审,区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复审,绿园区向市级申报农民合作社项目一个,净月区向市级申报家庭农场项目一个,朝阳区向市级申报家庭农场项目三个。市农业农村部门经复核,拟同意这五个项目申报单位进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评审会程序,现将拟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及拟安排的资金补助额度公示如下:

1、长春市新超蛋品专业合作社,建设任务是维修改造库房17.09万元;购买堆高车、地牛、木托盘4.18万元;购买1台运输蛋品货车、2台运送工人面包车计18.3万元。购买包装箱28.9万元。拟安排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社)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

2、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爱农家庭农场,购买东方红轮式拖拉机******元,购买圆草捆打捆机*****.4元,购买无人机和其它农机具计******元。拟安排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补助资金7万元。

3、朝阳区大伟家庭农场,维修日光温室(大棚)*****元和购买二手农机具计******元。拟安排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补助资金4万元。

4、朝阳区二永家庭农场,维修大棚*****,购买轮式拖拉机*****元、水田联合整地机6300元,购买其它二手农机具计*****元。拟安排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补助资金4万元。

5、朝阳区镇铭家庭农场,库房维修*****元,购买二手农机具计******元。拟安排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补助资金4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11月 24日,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举报电话:********

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关于长春市本级2022年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的公示.docx

标签: 农业生产发展 财政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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