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区监管执法、环评审批、资金项目领域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关于征集全区监管执法、环评审批、资金项目领域有关问题线索的公告

当前,高新区正在开展监管执法、环评审批、资金项目领域问题集中整治,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我区监管执法、环评审批、资金项目领域有关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

一、征集内容

(一)环评审批领域

1.违规审批问题集中整治审批部门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尺度不一、审批程序不合规、总量确认不执行、产业政策不落实、规划约束不履行等问题。

2.越权审批问题。集中整治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越权审批行为、违反环评文件分类管理要求降类审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审批信息上传不及时等行为。

3.弄虚作假问题。集中整治审批的项目环评中存在的弄虚作假问题,包括项目环评编制机构、人员、社保等信用信息弄虚作假和环评文件编制内容弄虚作假、粗制滥造等行为。

4.失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环评违法违规现象背后的监管失职和腐败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插手环评审批,指定、推介、暗示环评机构、开办公司承揽环评项目谋利等情况;是否存在对环评机构信用管理不严不实的问题;是否存在环评中介机构垄断现象背后的利益输送问题;是否存在环评审批把关不严、尺度随意等失职渎职情况。

(二)监管执法领域

1.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插手干预执法活动,说情打听、干预案件办理、打招呼、权钱交易等情况。

2.不依法履职、滥用自由裁量权、选择性执法,对环境污染行为以罚代管,以及对涉刑案件应移不移、以罚代刑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等情况。

3.对基层执法指导力度不够,县级执法队伍有的执法“宽松软”和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执法程序混乱,以及收受“红包”和礼品礼金,至“吃拿卡要”等情况。

4.对危险废物疏于监管,放任自流、压案不查等情况。

5.不认真查处和依法整治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上弄虚作假,帮助排污企业蒙混过关等情况。

(三)资金项目领域

1.资金分配总体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分配没有具体依据、方法、定额标准、程序不合规合法、相关信息没有进行公开等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分配和拨付不及时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层层下切和资金分散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资金支持了储备库外项目等情况。

2.资金项目管理方面。各级领导干部是否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和重复申报专项资金等情况。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是否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是否违规将专项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口、示范工程“贴牌”套取资金等情况;是否存在利用项目分配权、资金分配权、结题评审权捞取人情、换取荣誉、收取财物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处置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是否存在在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利用在标书制定环节设置倾向性资格条件或评分办法,在评标环节发表倾向性言论等方式,为特定关系人中标提供帮助等以权谋私情况;是否存在对项目加码验收或人情验收等情况。

4.预算执行情况方面。专项资金项目是否及时挂网招标,项目是否按期开工,项目完成后是否及时验收,资金拨付是否及时,预算执行是否达到序时进度的要求等情况。

5.资金项目绩效方面。项目已开展的治理、修复活动是否存在未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未取得直接或间接的环境效益,未实现专项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等情况。

6.项目库建设方面。是否存在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项目统筹谋划不够、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况;储备项目是否未聚焦本区域重点任务和重大环境问题;是否存在项目储备不足的问题;是否存在小散乱项目的问题等情况。

二、征集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后续问题线索、投诉举报转入常态化,随时发现、及时处理。

三、征集渠道和方式

)电子邮箱。问题线索、意见建议电子版可发送至局邮箱*********@qq.com,邮件主题和附件请注明“姓名(单位)+新余高新区××领域有关问题线索、意见建议”。

来信、电话来访。问题线索、意见建议纸质件可到新余高新区春龙大道1619号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2楼209局办公室现场提交;或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0790-*******进行电话提交。


标签: 审批 环评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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