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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物电学院电子信息类省级实验中心提升及教学内涵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闽江学院物电学院电子信息类省级实验中心提升及教学内涵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jhtml">闽江学院物电学院电子信息类省级实验中心提升及教学内涵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2022-11-18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江学院
乙方:厦门同昌源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ZSZBGS[GK]*******的闽江学院物电学院电子信息类省级实验中心提升及教学内涵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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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玖万伍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溪源宫路200号闽江学院;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所有配置应符合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验收标准要求。计量设备应能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产品外观应无破损、裂缝和缺陷且标识清晰。6.1.2验收方法:6.1.2.1出厂检验:中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6.1.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6.1.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负责并会同甲方及有关专家按6.1.1款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需有甲方的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且必须经甲方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即为验收完成。保修期从甲方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签署时间算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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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持有正式发票和用户所开具的验收合格证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100%的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合同)同时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将在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无息退还。若乙方违约的,甲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或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废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按合同清单上的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后,甲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10.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本文件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10.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甲方没收其履约保证金。10.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退货,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保期:所有设备的质保期为一年(除技术参数中规定除外)。免费质量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则免费质量保修期应从修复后顺延同等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零部件全部免费并定期回访,出现质量问题时,常规故障48小时内排除。免费质量保修期过后,为仪器提供免费终身维修服务,只收配件费,并在2小时内响应,一般情况下在24小时内到场维修。14.2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14.3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委托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闽江学院 | 乙方: | 厦门同昌源电子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215号203室 |
单位负责人: | 王宗华 | 单位负责人: | 张丽琴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剑超 | |
联系方法: | 0591-******** | 联系方法: | 0592-******* |
开户银行: | 工行福州大学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禾支行 |
账号: | 140*****296******** | 账号: | 902*****200100*****511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8日
标签: 提升及教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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