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绍兴市越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

绍兴市越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绍兴市越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越发改初设[2021]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越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绍兴市越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越城区皋埠街道,南至中山路,北至胜利江,东北侧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业务用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及观察楼等。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805.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875.68平方米,包含应急指挥中心2819.78平方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6762.36平方米,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业务用房 6440.96平方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5911.52平方米,观察楼 4913.78平方米,门卫27.28平方米,地下停车10930.1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7万元。

招标估算价:约*****.5136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含土石方、桩基、基坑围护、土建等)、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及人防通风、电梯、充电桩设备、柴油发电机组、空调及新风系统、车辆洗消系统等)、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屋面工程、雨水回收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本项目涉及的智能化、实验室专项工程列入总包管理,由招标人另行招标确定分包人,厨房设备、变配电工程及燃气管道采购安装列入总包管理,由招标人另行委托专业单位实施。本项目为钢结构装配式(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公共建筑,装配率不低于60%,并应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具体范围和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本项目标底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800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钢结构装配式(主体结构为钢结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装配率不低于60%)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装配式建筑定义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具体参照省、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布的标准执行,例如:DB33/T1165-2019)的定义为准,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称为装配式建筑。

②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但不包括商住楼。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装配率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证明竣工验收证书)。如以上证明材料未体现招标文件中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装配率:若施工图总说明中已体现装配率的,可不再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或设计院出具的证明文件,但施工图说明中须加盖图审机构的印章,否则不予认可;若施工图总说明中无法体现装配率的,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图审机构或设计院出具的证明文件。特别说明:如提供的业绩为涉密项目,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也予以认可),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

备注:1、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提供的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绿色建筑达到三星级标准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有效的入库登记信息。

3.3.2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备案证明或具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截图,(浙江省内企业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

3.3.3企业在// /日前与/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本项目不作要求)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1月21日 8:30 时至 2022年11月25日 17:00时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21210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623*****504*****

账户二:开户银行名称: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11*****445********

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tb.sxyc.gov.cn/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入围15家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 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332开标室(延安东路660号)。(电子投标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由“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越城版)”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越城区政府网、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保佑桥直街37号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平江路龙湖大厦15楼

联系人:张医生 联 系 人:孟浩

电 话:135*****955 电 话:157*****272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越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1118


附件下载:
[A330*****800009*****001]绍兴市越城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YC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招标公告.pdf

标签: 公共卫生服务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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