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小区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莲花小区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新华农场莲花小区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农总农发字[201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新华农场,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华农场莲花管理区第31、36作业站境内
2.2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粮田0.97万亩
2.3计划工期: 2015年6月15日计划开工,2015年10月30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13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水泥晒场1.27万平方米,围栏492延长米,大门一座,看护房50平方米,农机具停放场1处,其中,库房1008平方米,围栏114延长米,混凝土地面3712平方米,水稻集中育秧基地一处,输电线路3.5公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再于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嵩山路19号606室携带第4.3款要求的资料现场确认报名结果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由项目经理本人到现场并提供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报名成功和班子成员界面)、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参加报名)、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内,体现被授权人及小班子成员名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小班子成员岗位证书(项目经理、工长、技术负责人等)、3项以上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经理名字)、投标单位现场踏勘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红章的复印件一份,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新华农场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138*****78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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