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精神文化研究和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精神文化研究和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精神文化研究和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11-18 至 2022-11-25
撰写单位: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白俊波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精神文化研究和宣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精神文化研究和宣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精神文化研究和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3,400.00
最高限价(元):473,400
采购需求:

(一)编辑出版“长城文化在辽宁”丛书图书选题

1.以辽宁域内长城考古挖掘、遗迹遗址探寻、文物保护研究为基本选材,客观记载和反映辽宁长城的历史沿革、考古、调查、挖掘、保护等方面的成果。

2.以辽宁域内长城历史文化为依托,高质量宣传阐释长城精神文化的专著或论文集。

3.面向辽宁十三个长城沿线地级市,研究挖掘当地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独立成书或汇集成册,讲好辽宁长城故事。

4.依托辽宁域内长城资源,以弘扬长城精神文化为价值取向,创作生产的文学、文艺、非遗、书画、摄影、文创等作品。

5.从理论上研究阐释百余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辽宁人民弘扬长城精神文化,辽宁大地成为抗日战争起始地、解放战争转折地、新中国国歌素材地、抗美援朝出征地、雷锋精神发祥地的历史渊源、内在规律和时代意义;研究阐释传承弘扬长城精神文化,对于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发展的时代价值。

第一辑计划出5本,围绕上述选题组稿,每个选题可编辑1本,也可多本,编撰质量不高的选题也可不出书。图文并茂为佳。组稿质量好且可成书稿数量较多。

(二)具体要求

1.公开出版,正式ISBN书号;

2.装订方式:平装;

3.开本:16开本(成品尺寸:185mm×260mm);

4.内文:每本书字数约20万字(word),配图约50-60幅。印数约1000册,图文混排;

5.用纸及工艺要求:全书正文双面四色印刷;70克双胶纸;封面250克铜板覆膜;

6.提供专业编审、设计和校对服务;

7.设计精美,排版美观、规范,保证印刷质量;

8.图册类图书出版方式开本、文字、配图、及用纸,根据甲方要求另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180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88,600.00
最高限价(元):488,600
采购需求:

(一)宣传片内容要求

1.围绕我省长城资源,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保护规划》为遵循,展示长城重点点段,兼顾13个沿线市重点点位现状,以及长城沿线四季景观;

2.以长城建设历史年代为脉络,也可以明长城地理空间走势为线索,有逻辑地展示辽宁长城资源、长城文化、长城故事,其中可以包含省内如新乐遗址、牛河梁遗址、姜女石遗址等重要文化景观;

3.传承弘扬辽宁人民精神文化,包括全面展现东北边疆人民人地和谐共生的文化景观,深刻诠释辽宁儿女爱好和平坚韧自强的民族精神,充分彰显我省深厚的长城文化底蕴和文化自信,阐述辽宁“六地”红色标识与长城精神文化的内在逻辑关系;

4.突出落实总书记关于东北地区五大安全任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生动展现辽宁上下坚持弘扬长城精神文化,推动城市、工业等现代化进程,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辉煌成果和崭新业绩,引导激励辽宁人民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二)制作标准要求

1.宣传片应在15分钟以上,视频画面需要具体、客观、真实、贴切、艺术化的反映辽宁省长城资源和长城文化。介绍词及文案要文字精美,符合辽宁实际,创意新颖;音频、音效要与画面贴合,提升观感,增强感染力。

2.长城实景、长城文化、长城精神、“六地”红色场景,以及城市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等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新局面、辽宁人民精神面貌等主题画面权重要合理,主题画面转场要有逻辑性、连贯性。其中,长城实景拍摄除了选用虎山长城、九门口长城、锥子山长城、燕秦汉早期长城、兴城古城等重点点段外,还要选景我省长城沿线各市保存较好的重要点位。

3.制作团队可以自行采购一些不存在版权争议的视频、音频加以利用。

(三)团队成员要求

1.创意团队:具备独立创意方案写作能力,必须能满足采购单位文案需求,团队不能低于3人;同时,邀请辽宁长城权威专家全程参与宣传片脚本的研究、创作、论证,全面把控文案内容。

2.摄制团队:公司需具备固定的摄制团队,拥有导演、摄像等主创人员。

3.后期团队:具备三维、立体、动画制作、剪辑师、音乐编辑师等。

(四)服务要求

1.宣传片免费质保期半年,在质保期内须免费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影片进行修改添加内容。

2.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要保证影片的完整性,对影视文件由于任何原因出现的损坏、花屏、蓝屏、内容缺失、跳帧、闪动,拼接偏离等故障时,做到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排除故障。

3.服务执行:为保证本项目能够如期、高质量地完成,要求投标人拥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本项目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项目负责团队要能够随时沟通,并按照采购单位需求第一时间到达摄制现场,在出现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4.售后服务:投标人要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提供拍摄、制作的素材及其源文件,能够随时调整、修改宣传片中所发现的问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0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61,500.00
最高限价(元):261,500
采购需求:

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是贯彻总书记关于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磅礴力量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重大工程。为在建设中持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发挥辽宁长城资源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爱好和平、坚韧自强的伟大长城精神,深入挖掘长城主题文化内涵,丰富长城文化活动,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我办特策划组织若干宣传活动。

一、辽宁长城主题书画摄影展

1.围绕长城文化主题,举办辽宁长城主题书画摄影展,并推出相关图册。通过书画摄影作品歌颂长城风光、人文故事、发展成果,深挖长城文化历史内涵,大力弘扬伟大的长城精神,传递优秀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作品内容要求:围绕长城文化主题,通过书画摄影作品歌颂长城风光、人文故事、发展成果,展示辽宁长城资源、长城沿线四季景观、长城故事,长城文化;深挖长城文化历史内涵,大力弘扬伟大的长城精神,传递优秀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

3.作品规格要求:油画、国画、书法作品一律为竖幅,尺寸不超过180cm×97cm, 作品一律寄送原件,书法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草书、篆书附释文。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4张),照片尺寸为45X60cm,数码和胶片作品不限(需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和标题),谢绝电脑特技制作照片参评 。入展后进行统一配框及装裱。请投稿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规范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请务必用正楷书写)。所有作品(稿件)免收参评费;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必须一次投寄;参展作品原则不退,因特殊原因要求退还者,需在报送时向承办方书面声明,并承担退还费用。获奖作品将协调相关展馆无偿收藏或展陈。

4.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如因内容而产生任何剽窃、抄袭、侵权纠纷承办方将取消资格并追回奖项,由投稿团队(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本次专题展评选由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构成,评委由组委会聘请专家担任。获奖作品颁发奖金。获奖作品均根据作者意愿,协调相关展馆收藏。主题展结束后,将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进行编辑并推出相关图册。无需再征得投稿作者同意,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6.专题展地点暂定辽宁省丹东市,活动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待定。

7.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需对本次摄影展进行前期策划设计,展览及颁奖场地选址,组织作品征集、评选及颁奖活动,专家及参会人员接待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甲方要求和疫情防控政策进行调整,为期1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76,500.00
最高限价(元):276,500
采购需求:

(一)(辽宁)长城精神文化研讨与宣传

1.组织邀请相关长城专家和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沿线市等相关工作人员围绕长城精神文化、历史资源、国家公园建设等主题,于2023年第一季度在沈阳召开长城精神文化研讨会。会后编写和发布会议综述。

2.配合设置“长城在辽宁”专题网页与专栏,围绕辽宁长城资源、长城文化、长城公园建设等内容收集、整理和编发信息与简报。同时积极在国家、省级相关融媒体上刊发。发布时间从2022年12月开始至2023年12月止,信息和简报可以以专刊、图文等多种方式刊发,同时确保各项内容每个月至少更新一次。

3.相关服务要求

(1)专题展、研讨会前要做好前期筹备、现场执行工作;

(2)为保证相关工作能够如期、高质量地完成,要求投标人拥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本项目设立专门的项目团队并制定工作排期表,保证工作有步骤有计划的进行,项目负责团队要能够随时沟通,并按照采购单位需求第一时间到达活动现场,在出现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3)专题展、研讨会前1-2天进行现场布置,相关设备调试、彩排等工作,活动时准备2个备用话筒,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4)宣传简报要注意时效性、准确性,准确性;更要有亮点、有典型、有新意;内容可以是资源类、工作类、成果类,并以多种方式进行刊发。

(5)承诺做好全天候接听电话,迅速相应采购人的需求;能够随时调整、修改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

(6)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规范,保证人员、设备安全。

(二)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考察调研

协调组织省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领导小组相关人员、以及辽宁段部分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各地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实地考察调研,通过调研学习借鉴兄弟省份部分地市先进工作理念和经验做法,以提升我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水平。拟考察地点为省内外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区段及示范地区;考察时间预计从2022年12月至2023年;组织省内沿线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管理建设项目负责人等分批进行实地调研考察。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根据行程和人员进行票务、住宿、餐饮、交通工具等的安排。

       
合同履行期限:从2022年12月开始至2023年12月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具备年检合格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002包、003包、004包: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以U 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华府新天地C4座6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单位(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二)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未提交最后报价的;
(2)因投标单位(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单位(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提交最后报价。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2 号1-6-7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lnjxztb@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锦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038 7858 82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俊波
电话: 0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精神 研究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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