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集中(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5年集中(第二次)招标公告
宜宾市烟草公司屏山分公司2015年集中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宾市烟草公司屏山分公司委托,对“宜宾市烟草公司屏山分公司2015年集中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KHW2015-SC-017
1.2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1.3招标范围:
1.3.1一标段:办公耗材定点供应商采购。
1.3.2二标段:办公用品等定点供应商采购。
1.3.3三标段: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
1.3.4四标段:物业管理服务。供整个区域内的安保、绿化、卫生保洁、餐饮服务及厨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服务。
1.3.5五标段: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
2、资金来源
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筹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设计、生产专有技术的起诉;具有该项目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或服务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2、特定要求。
3.2.1三标段投标人应具有通过年检合格的三类(含三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3.2.2四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物业管理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同时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99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⑵营业执照副本;
⑶税务登记证副本;
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⑸三、四标段提供资质证书副本。
注:以上证件除单位介绍信提交原件外,其余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标段(现金,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开标地点: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605会议室(宜宾市南岸酒都路51号)。
8、招标人:宜宾市烟草公司屏山分公司
地址: 宜宾市屏山县安顺街3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 ****-*******
9、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99号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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