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集镇郭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郭桥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方项目招标公告

夏集镇郭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郭桥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2022-YZYZY-030

1、宝应县夏集镇郭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郭桥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方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扬州言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夏集镇郭桥村。

(2)总投资额:约13.10万元。

(3)工期:15日历天(具体施工日期由招标人决定)。

(4)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郭桥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方项目施工,包含对郭桥村三横河东,颜陆,太平,马沟,双桥,合义,丁和,姚沟,魁沟,艾沟,东塘,胥庄,龙桥,共12个组约3500亩实施标准基本农田项目道路硬化,桥梁,泵站建设。需要村配合调土方20余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5)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

(6)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经办人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扬州言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④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⑥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⑧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⑨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22年08月-2022年10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2年08月-2022年10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⑩现场勘查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4)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经理或报名经办人,如报名经办人或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经办人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缴纳的2022年08月-2022年10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扬州言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代理一室(宝应县泰山东路25号)。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

9、其它说明:

(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2)因现场地形复杂,投标人须自行查勘现场及施工周边环境,凭借宝应县夏集镇郭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具的勘察证明盖章认可后方可参加报名,联系人:唐茂林,联系号码:138*****778

(3)现场实际发生与招标控制价不符时,最后以实际施工量结算工程款,因施工现场增加临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考虑。

(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5)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防疫期间要按照当地政府、村等防疫指挥部门规范执行,因采取防疫措施需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7)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10、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及联系人:

招标人:宝应县夏集镇郭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唐茂林  联系电话:138*****778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言志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建灵  联系电话:150*****717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 至2022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份经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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