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服务内容
1.工作范围:
本次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调查评估工作范围为流域面积200km2以上河流236条;总体方案编制工作范围为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河流216条;填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工作范围为流域面积200~3000km2的河流216条(以认定后确定的河流条数为准)。
工作现状水平年为2021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2.工作任务:
(1)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调查评估
包括河流名录调查、基本特征调查、有防洪任务情况调查、防洪工程调查、洪涝灾害调查、编制辽宁省中小河流治理现状评估报告等。
(2)统筹指导全省逐河流方案编制
编制和印发辽宁省逐河流治理方案编制大纲,开展逐河流治理方案技术培训;统筹填报与审核汇集附表。
(3)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
(4)提出近期建设重点及项目清单
(5)填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6)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专题研究
对标新阶段我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拟结合本次中小河流治理开展专题研究工作,推动我省中小河流的系统治理、科学治理。
3.项目主要成果:
项目主要成果
序号 | 任务 | 成果 | 格式 |
1 | 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调查评估 | 辽宁省中小河流基本特征调查表 | xls |
2 | 辽宁省中小河流有防洪任务河流及河段情况调查表 |
3 | 辽宁省中小河流防洪工程情况调查表 |
4 | 辽宁省2009年以来中小河流洪涝灾害情况调查表 |
5 | 辽宁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施情况调查表 |
6 | 辽宁省中小河流治理现状与需求调查表 |
7 | 辽宁省中小河流治理现状评估报告 | doc或pdf |
8 | 统筹指导全省逐河流方案编制和附表填报 | 《辽宁省中小河流治理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 Doc和xls |
9 | 辽宁省XX 河流水系中小河流防洪保护区与防洪标准表 |
10 | 辽宁省XX 河流水系河道洪水处置方案表 |
11 | 辽宁省XX 河流水系中小河流治理措施和投资表 |
12 | 辽宁省**河流治理方案 | doc或pdf |
13 | 编制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 | 辽宁省/流域分区中小河流治理现状汇总表 | xls |
14 | 辽宁省/流域分区中小河流沿河城镇防洪标准情况表 |
15 | 辽宁省/流域分区中小河流治理措施和投资汇总表 |
16 | 辽宁省/流域分区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和成效汇总表 |
17 | 辽宁省2023—2025 年治理中小河流及项目表 |
18 | 辽宁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 | Doc、pdf |
19 | 填报全国中小河流治理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 调查评估数据报表 | xls |
20 | 总体方案编制报表及总体方案 | xls、doc、pdf |
21 | 标绘上图有防洪任务河流河段、防洪任务河流治理河段、已实施治理项目等空间图层。 | Shp |
22 | 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专题研究 | 专题研究报告 | doc或pdf |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
要求按现行相关标准执行,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满足招标要求。
三、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法律、法规、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
2.相关文件
(1)《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2〕206号);
(2)《关于做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水建管函〔2022〕149号);
(3)《关于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技术大纲的通知》(办建设〔2022〕230号);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1〕868号);
(5)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2009-2015年);
(6)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09-2015年);
(7)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
(8)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5年);
(9)“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2021-2025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相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省区、城市防洪规划,有关防洪预案,国家重大战略有关规划纲要和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方案等。
3、技术标准
(1)《防洪标准》;
(2)《治涝标准》;
(3)《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等。
编制工作中应用的规范、标准不仅限于上述所列规范、标准,且编制工作开展过程中均应以最新的国家、地方、行业规范标准为准。
四、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项目应按照以下基本原则实施:
1.资料具可靠性
2.获取资料方式具可行性
3.工作方法具科学性
4.成果具实用性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审核、验收,验收时间及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