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数字留坝”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数字留坝”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数字留坝”建设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3269 号旺座曲江 D 座 30 层 3001 号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RH采字【********】号
项目名称: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数字留坝”建设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13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数字留坝”建设PPP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137,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7,137,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数字留坝”建设PPP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7,137,600.00 | 127,137,6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数字留坝”建设PPP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数字留坝”建设PPP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主体要求:申请人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或联合体。 (二)财务实力: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三)企业信誉:(1)提供近三(3)年内无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的声明。(2)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提供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资审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加盖申请人公章)。(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或护照资料页扫描件。(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1.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三(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资质均可认定为本联合体资质。 3.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报名和递交申请文件时一并提交;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独立满足上述企业信誉要求; 5.联合体成员中至少应有一家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财务实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出资作为项目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六)本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
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3269 号旺座曲江 D 座 30 层 3001 号
方式:现场获取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应在2022年12月09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 3269 号旺座曲江 D 座 30 层 3001 号第一会议室。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12月09日 14时00分00秒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请申请人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于疫情原因请申请人将合法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及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李先生联系确认(137*****121),待招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人相关信息资料核实成功后即可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供应商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留坝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县委网信办”)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数字留坝”建设PPP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目前本项目已完成财务测算、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物有所值评价(VFM)、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前的资格预审,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如下:
依据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陕西省、汉中市出台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与政策,留坝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为推动信息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践行“两山”理念、实现转型升级后发赶超,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实现文旅经济向数字经济转换,探索打造数字留坝、科技留坝,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下称“PPP”)模式运作实施本项目,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与维护。
(一)项目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项目社会资本,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将项目设施移交给县委网信办或县政府指定的其他部门。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结合留坝县实际状况,以“数据驱动、智慧引领”为核心理念,充分利用现有数据、系统等资源,总体围绕统筹服务、生活、监管、生态空间发展,统筹政府、企业、公众各方主体,实现县域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指挥展示中心系统建设项目、智慧应用体系建设项目、超级APP项目、运维与安全保障及标准规范项目6个子项目。
名称:中共留坝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汉中市留坝县城关镇厅城路11号
联系方式:0916-*******
名称: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1号
联系方式:137*****121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7*****121
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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